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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生物多样性异常丰富,但过度的经济开发导致环境恶化、自然资源枯竭等一系列问题,所以,我国也是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的国家。保护地体系承担着生态保护的重要功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实践中我国的保护地体系存在许多问题,不能满足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重需求,加剧了保护和开发之间的矛盾。国家公园是自然保护形式的一种,以生态保护为首要目标,同时兼具经济发展、科研、环境教育及休闲游憩功能,具有其他保护地不可比拟的优势,更以其完善的制度体系和丰富的发展经验,成为世界自然保护的典范。我国的国家公园建设起步较晚,试点实践取得可喜成绩,当然也存在许多不足,但不是道路选择的根本性问题,可以在以后的发展中逐步完善。在正文研究中,笔者从以下几方面展开:第一部分是对国家公园的概述,具体包括国家公园的定义、功能、特征及产生发展过程等基础性问题;第二部分是对我国国家公园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我国建立国家公园的必要性研究、我国国家公园发展历程、现状及问题;第三部分是我国国家公园相关立法及不足;第四部分是国外国家公园制度及其相关立法,分别对美国、德国、加拿大三个具有代表性国家的国家公园制度、相关立法及经验进行梳理,总结出适合我国国家公园的有益经验;第五部分是完善我国国家公园制度体系的思考,针对我国国家公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对应的建议,以期实现我国国家公园更好地发展,更好地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整个论文写作过程笔者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国内国外相对比,现实到未来展望相呼应角度,构建文章的结构体系。按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对整个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及法律问题进行展开,对国家公园建设现实困境及路径选择进行分析,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具有一定的创新型。总之,笔者希望以本文研究内容,为我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及相关立法完善尽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