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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或80年代初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必然地也带动了与城市居民住宅的商品化改革相关的中国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2003年中国国务院18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给房地产业的发展给予高度肯定,并将其定位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即文件指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官方文件的出台引起了学术界的争论,但除了极少数学者对此表示质疑外,大多数学者持赞成态度。一时间,房地产业的发展大有取代汽车产业(注:改革开放之后直至入世之前后,汽车产业也曾经被希望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而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兴支柱产业。然而,世事难料,经过短暂火爆发展的中国房地产业突然掉头向下面临“拐点”,中国房地产业累积的泡沫开始破灭,——关于房地产业能否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这一争论,事实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但为总结经验教训,避免以后重蹈覆辙,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反思十分必要。前面提及,在官方文件和舆论导向影响下,学界不乏不同声音。但其观点往往就事论事,只言片语,缺少系统分析和理论支撑即经验支持,故说服力不足。本文从经济发展和结构变动的理论出发,并结合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实践进行分析,发现“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命题,既不符合经济发展与结构变动的一般理论和基本常识,又有悖于经济发展的一般经验和规律,更是对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改革和发展政策和国民意识的严重误导。基于此,笔者本着尊重经济理论的科学性和经济发展的实践性的客观态度,从经济发展与结构变动的理论以及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的实践经验出发,对房地产业的功能和作用进行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借助主导产业或支柱产业的“关联效应分析方法”,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状况及其功能和作用进行实证研究,以从理论上厘清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特别是发展中大国的经济发展中的准确定位。此外,通过国内外房地产业泡沫破灭案例来分析其对经济稳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并从短期、长期影响两个方面来阐述房地产业扭曲性发展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造成的负效应,如会造成创新浅化、社会财富价值观的扭曲,或时加速农地非农化,造成农产品供给全面减少,从而使得以农产品为代表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全面上涨,引起持续的难以逆转的通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