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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它是社会的“安全网”,关系到社会稳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与城镇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共同构成了我国的三大医疗保障制度。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是解决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最有效的医疗保障制度,它的创建与实施不仅为发展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还为党中央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协调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发展。民族地区由于与内地发达城市相比有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政治经济、宗教文化,因此在民族地区建立适合于当地发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社会经济生活、促使各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加强民族地区和祖国边疆的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处于持续多年稳步增长,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得到完善的大背景之下,对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探讨研究,不仅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
本文把民族地区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的立足点。首先,从理论上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现实意义以及运行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其次,从实践上对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如复杂的宗教、落后的经济、多元的文化、以及独特的自然环境进行了分析,有效地把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说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民族地区的推广除了依照国家的统一政策之外,还需要因地制宜。
在确定民族地区为研究出发点的基础上,笔者选取了云南省大理市作为实地调研的对象。一方面,大理市是大理白族自治州的州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与发展都走在了其他县的前头,具有代表性;另一方面,大理市地处我国西南边陲,除了下关和古城为城区之外,其余乡镇都为农村地区,同时还是典型的多民族聚居地区,具有优越性。因此,通过对大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实地调研,笔者对大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现状、取得的成就,存在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同时,进一步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归纳出问题存在的根源,结合实践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大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状况的分析与总结,为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与发展提供值得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