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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国际贸易关系着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政策,关系着人们的一日三餐。WTO框架下的贸易自由化已经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但对农产品贸易而言这一过程却显得异常漫长。随着传统关税贸易壁垒被世界各国抛弃和我国经过多番努力成为WTO的成员国,笼罩着我国农产品贸易的“阴霾”也逐渐远去,加入世贸组织为我国农业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但关税壁垒的“阴霾”刚刚散去,绿色贸易壁垒却已粉墨登场,各国以履行保护本国居民身体健康、保护动植物安全、保护本国环境义务的名义,纷纷筑起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虽然名义上有环境保护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却更多地发挥着控制本国农产品市场的作用。自从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地位有了较大水平的提高,但随着各国对本国农业发展、环境保护和防止环境负外部性流入等目的重视,我国农产品贸易遭遇到了来自发达国家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巨大压力。由于目前我国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我国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法律制度主要有《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保险条例》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确实解决了一些问题,对于破解我国农产品贸易遭遇的困境发挥着一定作用,但由于现行的法律制度存在内容过于简单、管理制度构建不够科学、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手段过于单一、促进措施内容不合理、未能符合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等多方面的问题,虽然在破解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这种作用只是暂时性的,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我国面临的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问题,而且不合理的促进措施还让我国面临了众多农业反补贴、反倾销诉讼[1],如2014年2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对原产于我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进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巴西2014年维持了对自我国进口的大蒜实施每千克0.78美元的反倾销税,该反倾销税自2013年10月4日起开始执行,征税期限持续5年等。因此,作者认为我国的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法律制度没有成为“有效地”应对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手段,我国有必要完善我国的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法律制度。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分别从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与研究方法入手,简单的介绍目前国内与国外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法律制度与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研究现状,并对目前国内外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与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法律制度研究现状做简单的评论。第二部分为本文的理论阐释部分,分别阐释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法律制度与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并根据我国国情对本文研究对象的外延做了限定,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初步得出了破解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困境应当完善我国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法律制度的结论。第三部分分析了与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法律制度相关的国际公约、条约,为完善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法律制度寻找法理依据;叙述并评论了各发达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法律渊源,并在此基础上归纳了以上法律渊源对完善我国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法律制度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是对我国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法律制度现状及问题的探析,分析我国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根据我国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宏观层面以及微观层面的对策,完善我国绿色农业技术促进法律制度,破解我国农产品贸易频繁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