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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德礼政刑思想”是对董仲舒在“德”、“礼”、“政”、“刑”四个方面的思想的概括。它的基本内容是以“德”为根本,“德”、“礼”、“政”、“刑”并用。“德”是这一思想体系的核心,它体现为董仲舒对“德”的相关内容的论述。在“德”的指导下,董仲舒主张综合运用“礼”、“政”以及“刑”实现国家治理。本文分析了董仲舒德礼政刑思想形成的基础,论述了它的主要内容及其逻辑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将它与两汉法律文化相联系,探讨了它对两汉法律思想与两汉法律的影响。
文章结构包括导论、正文以及结语三部分。其中正文分为三章。
第一章介绍董仲舒德礼政刑思想形成的基础,包括历史依据、政权需要、理论渊源与理论基础。
第二章介绍董仲舒德礼政刑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内在逻辑。本部分对董仲舒在“德”、“礼”、“政”、“刑”四方面的思想进行专门论述,并分析它们的内在逻辑关系。
第三章将董仲舒德礼政刑思想与两汉法律文化相联系,指出它与两汉法律思想和法律都具有密切的关系。
本文力求在三方面做得更好。第一,以更宽的视角对董仲舒德礼政刑思想形成的基础进行研究,注意它产生的历史依据、政权需要、理论渊源与理论基础。第二,比较注重对董仲舒德礼政刑思想的内容和逻辑关系进行研究,试图形成对其思想的整体性认识。第三,更系统地探讨董仲舒德礼政刑思想与两汉法律文化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