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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的发展,我国的城市化建设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必然导致许多城市旧城区面临征收拆迁。在改善了城市居民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的同时,拆迁行为也不可避免的引发了各种社会矛盾。各地不断上演暴力拆迁以及暴力抗拆的事件,尤其在某些恶性拆迁事件中,维权者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不禁让人们开始反思我国房屋征收拆迁制度的合理性。2011年国务院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立了“司法强拆”制度,将拆迁的决定权和执行权交给中立的司法机关,该制度的确立被认为是我国法治建设重要进步。但该条例实施近三年,因拆迁引发的悲剧仍时有发生,被迁人的合法权益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本文以征收拆迁需保障被迁人权利为视角,研究探讨我国房屋征收拆迁制度。首先围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基础论述“司法强拆”背景、法律依据、法律性质等一般性理论,从而得出其在制度方面的进步性。其次以案例为基础分析其在保障被迁人权利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及困境。最后通过借鉴国外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从中得出一些启示来促进我国房屋拆迁制度的进步,在此基础上提出四个方面的意见。希望通过对本课题的讨论分析,指出我国“司法拆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被迁人权利保护的提出意见和对策。本文力求通过分析房屋征收拆迁制度的相关内容,以寻找到减少暴力拆迁事件频发的对策,以更好的维护被迁居民的权利。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我国“司法强拆”制度的一般性理论进行阐述。第二部分是指出目前我国“司法强拆”制度对被迁人权利保护的缺失,进而分析“司法强拆”对被迁人权利保障面临的诸多困境,分别为现阶段我国公权和私权缺乏适度的平衡;司法机关不具备完整的独立性、司法的资源紧张以及对公共利益的概念不能做出精准的界定。第三部分吸收国外相关的房屋征收拆迁制度中的优点,进而改善我国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制度。让我们国家的城市房屋的拆迁能够更加顺利的进行,更好的促进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家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