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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信托是英美法经过长达几个世纪的判例积淀而逐渐建立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是衡平法矫正违背良知行为的利器,不仅具有复杂交错的理论基础构成,适用范围也非常广泛。虽然我国现行信托法并没有将拟制信托纳入其中,但其关于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的法律规定,扫除了拟制信托在立法层面的理论障碍。同时,若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深入剖析,不难发现我国现阶段已经在不自觉地适用拟制信托规则。拟制信托在我国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就如同我们能感受到影子的存在,却缺乏对其必要的关怀。由此激发了本人对拟制信托的研究兴趣。本文立足于对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层面的考量,通过对拟制信托概念、制度模式以及衡平法理论基础等内容的研究,就拟制信托在我国适用的制度建构作一些有益的尝试。本文除引言、结论外,正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拟制信托概述。本章从拟制信托的概念入手,通对拟制信托与明示信托、归复信托、法定信托等在衡平法上与其极易混淆制度的辨析,进一步明确界定拟制信托的内涵与外延。并在此基础上对拟制信托性质进行比较研究,以此对拟制信托有一个总括的了解。第二章拟制信托的衡平法理论基础。信义义务、不当影响、欺诈、非良知行为和不当得利是实施拟制信托重要的衡平法理论基础,但这并不是一张完整的清单。本文选取上述四种重要理论基础进行重点阐述,并在本章最后一节对拟制信托的衡平法理论基础进行总结。第三章拟制信托在我国的适用现状。本章首先从我国立法、司法实践入手,通过分析证实我国已经在不自觉地适用拟制信托规则。然后在此基础之上,对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展开缺陷探讨,重点选取不当得利制度和善意取得制度进行深入剖析,揭示拟制信托制度的优越性和不可替代性。第四章拟制信托在我国适用的制度建构。本章从拟制信托在我国适用的必要性、制度模式的选择、适用拟制信托的构成要件角度出发,为拟制信托制度建构奠定理论基础。最后本文通过对拟制信托具体制度建构的思考,探求我国应采取的合理选择。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结论,结论部分提出本人对拟制信托在我国适用制度建构的主要观点,此外,还对具体制度设计方面提出几点建议。拟制信托是英美法律制度的个性代表,将其纳入我国法律体系之中为我所用,不可避免要对衡平法相关制度及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进行研究。故本文主要材料来源不仅有国外的理论学说,司法判例;也有国内在此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有鉴于此,本文采取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一)分析实证的研究方法;(二)比较的研究方法;(三)逻辑演绎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