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就是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而政府的有效行为对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1994年分税制改革为中央与地方之间建立起了稳定规范的分配关系。财政分权作为改革开放以来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体制性因素,其在实现经济转型发展、对产业结构布局及其优化升级方面都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随着地方财政分权程度的提高,在现行财政权力分散和政绩考评体系下,地方当局将采取各种行为,以寻求最大限度的利益,从而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产生直接、间接的作用。因此研究财政分权以及财政分权体制影响下的地方政府行为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财政分权是指地方政府被赋予一定的财政自主权,其实质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下放财政权力,在债务安排、税收管理和预算执行方面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权。而产业结构升级不仅是一个绝对的概念,产业结构升级需要兼顾产业构成的合理性以及产业类型的高级性,将合理化与高度化相结合,从而达到产业结构的优化。近年来,地方政府在竞争锦标赛的考核方式下,通过做出某些行为影响要素资源的组合与生产效率的提升,最终影响产业结构升级。因此,基于研究的需要,本文主要研究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的投资偏好、市场保护、科技投入、环境保护等行为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基于1994-2020年省级面板数据,构建内含劳动和资本两种要素的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度化指标,运用动态面板模型,实证检验财政分权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进一步运用中介效应模型,分析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的投资偏好行为、市场保护行为、科技投入行为和环境保护行为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财政分权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第一,从直接影响来看,财政分权对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发展与高度化发展的影响程度不同,财政分权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发展,却不利于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发展。第二,财政分权背景下,地方政府通过投资偏好行为、市场保护行为、科技投入行为和环境保护行为影响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度化发展,地方政府行为产生了中介效应或遮掩效应。在既定的财政分权体制和政绩考核制度下,地方政府的投资偏好行为弱化了财政分权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促进作用;而地方政府的市场保护行为在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发展的同时却抑制了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发展;地方政府的科技投入与环境保护行为对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发展均具有促进作用,但也均无法缓解财政分权对产业结构高度化发展的抑制作用。为了更好发挥财政分权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并努力抑制其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负向影响,本文建议:第一,坚守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理念;第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为产业结构升级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第三,完善税收征管改革,巩固减税降费成效;第四,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第五,加大地方政府科技投入和环境保护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