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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杰明·格雷厄姆和大卫·多德1934年出版的《证券分析》提出了价值投资方法,标志着证券分析业的诞生。经过几十年的市场检验,以公司内在价值评估为核心的价值投资方法在投资实践中弥久不衰。 本文主要探讨价值投资方法在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问题。首先介绍价值投资方法的基本问题和它的内在价值评估方法,其次对价值投资方法在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进行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最后得出价值投资方法在我国证券市场具有实用性和有效性的结论。 在探讨价值投资方法的基本问题时,本文首先介绍了价值投资方法的概念,探讨了市场中关于价值投资方法的一些基本问题,诸如价值与成长、价值投资是否仅仅购买便宜货等等,然后对价值投资与技术分析投资以及随机漫步投资做出了比较。 价值投资方法是基于对被投资对象的基本面分析,通过计算被投资对象的现状和未来业绩预期,估算其“内在价值”,并通过对其市场价格和内在价值的比较,发现并投资那些市场价格低于其内在价值的投资对象的一种投资方法。公司内在价值评估是价值投资方法的核心内容,对于投资者运用价值投资方法至关重要。 在介绍公司内在价值评估方法时,本文首先阐明内在价值评估中一些需要了解的基本概念,诸如内在价值、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其次介绍了格雷厄姆和多德的三要素定价法、以及菲利普·费雪和沃伦·巴菲特各自的公司价值评估方法。 内在价值是一个企业在剩余的经营期内可以产出的现金折成的净现值。内在价值由三个因素决定:未来现金流、相应贴现率及该公司的寿命。 在进行公司内在价值评估中,格雷厄姆和多德的三要素定价法的核心在于:通过计算、判断公司的资产价值、盈利价值和成长价值,来合理确定公司内在价值。菲利普·费雪则提出把对企业内在价值评估分析的重点放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创新能力的研究上。估算内在价值时,费雪重视企业特质(能以高于一般企业水准的能力使销售与利润每年处于递增趋势)和企业是否具有优秀的管理层。巴菲特的内在价值评估主要总结为:市场原则、财务原则、企业原则和管理原则。市场原则中运用折现法估算公司的内在价值,首先预测企业全部生命周期内的现金流量,然后使用相应的折现比率将整体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财务原则表现为重视企业的权益资本收益率,计算“股东收益”,重企业获利能力而非企业规模,以及公司每保留1美元都要确保创立1美元的市值。企业原则表现为该企业是否易于了解,过去的经营状况是否稳定,企业的长期远景是否被看好。管理原则表现在管理层行为是否理性,管理层对股东是否坦白等等。在内在价值评估中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从而做出比较准确的估算。 介绍了价值投资方法的基本问题和公司内在价值评估方法之后,本文对价值投资方法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应用问题进行了研究。在此应用研究中,本文首先给出了西方证券市场中一些价值投资者的成绩,介绍了在西方证券市场中进行的价值投资方法有效性检验。这些价值投资者的成绩和前人进行的有效性检验结果都说明了价值投资方法在西方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但该方法在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如何是更值得关心的问题。所以,本文对价值投资方法在我国证券市场进行了有效性检验。 该有效性检验首先根据价值投资方法设定公司内在价值估算标准,然后用这些标准在全体沪深股市的上市公司中筛选符合标准的公司,组成投资组合,继而在一定时间段内对投资组合与大盘(上证指数)的收益率进行比较。如果该投资组合在考察期间收益率超越大盘,而且这种超越在考察期内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则说明价值投资方法在我国证券市场具有有效性。该检验所需数据在上市公司年报或证券分析软件中均可获取,检验亦无需复杂计算,比较方便投资者分析运用。 在该检验中的公司内在价值估算标准设定中,依据市场原则选择市盈率和市净率标准以扩大投资的安全边际,依据财务原则选用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利润增长率、主营利润率等标准以反映被投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依据财务稳健性选用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标准以反映公司资产价值;依据企业原则选用主营利润比重、主营业务毛利率连续三年趋势等标准以反映公司主营突出程度和经营稳定性;依据管理原则选用历史分红派现标准以反映管理层的理性程度。在全体沪深股市1244家上市公司(剔除ST类)中选出符合标准的公司组成投资组合。 本文检验中,投资组合连续46个月收益率好于大盘,平均每年收益率超越大盘17.03个百分点。且在投资组合与上证指数走势图中,投资组合曲线连续46个月始终位于上证指数曲线之上,显示出投资组合收益率超越大盘收益率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本文通过分析检验标准的特点及单项标准的约束效果,发现在诸多检验标准中,“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相对于其他标准具有更好的约束效果,对投资组合取得好于大盘的收益率贡献度较高。 最后本文得出结论:价值投资方法在我国证券市场具有实用性和有效性,能够兼顾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证券投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