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先用权法律保护研究

来源 :上海财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moyzhu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多年来重注册、轻使用的做法使得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的行为屡禁不止。但商标指示和区分功能的实现本质上与该商标是否注册并无关联,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经过持续使用产生了值得法律保护的利益。随着商标法几次修改,我国的商标先用权制度逐渐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商标法第15条第2款、第32条以及第59条第3款的规定。然而立法的相关规定仍有模糊之处,相应标准缺乏规范性和讨论性,导致该制度在实际适用中面临困境,难以发挥其弥补注册取得制固有弊端的作用。故本文从商标先用权的保护现状切入,从各方面分析目前法律保护的不足之处,并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提出完善建议。本文第一部分首先对于我国商标先用权的性质进行界定。本文所采的观点为商标先用权应当属于一种民事权利,是基于在先使用人的使用行为而产生,不仅包括提出异议、侵权抗辩等消极权能,也包括继续使用、商标转让等积极权能。随后本文讨论了我国商标先用权的立法、司法实践现状以及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先用权要件构成的判定标准模糊、权利范围的限制不明确以及先用权所导致的商标共存问题法律规定缺失,之后分别围绕这三个问题展开分析。本文在第二部分重点围绕商标先用权要件构成的判定标准问题进行分析。先用权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先用权人有在先使用行为、其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形成一定影响以及禁止抢注的对象为与之具有特定关系的人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注者。但由于立法对这些要件的具体判定未有规定或是规定存在争议,导致实践中的认定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在先使用的判断时间点以及使用行为如何要求、一定影响的标准如何把握、阻却他人抢注中的其他关系与不正当手段如何认定。这些问题都导致了实践中的混乱局面,事实上即使是类似案件也存在完全不同的判决。因此对于商标先用权要件构成的判定标准亟需加以明确。本文结合相关案例对各具体要件的构成分别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完善建议。第三部分主要围绕商标先用权的权利限制展开论述。该部分首先讨论了对于商标先用权权利范围予以限制的必要性以及对权利范围的现有分析;接着结合相关案例指出了现有规定存在的问题,包括“原使用范围”、“附加适当区别标识”的具体要求不明;最后结合现有的分析提出完善、细化的建议。首先应当明确这两个限制条件地位并不相同,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是在先使用人对抗商标权人侵权主张的必要限制条件,若后续使用行为超出该范围,在先使用人的行为将构成侵权,而附加区别标识则是在确定在先商标不构成侵权的情形下为避免混淆而依商标权人主张所作出的限制。在具体要求上,应当将“原使用范围”限制在原商品类别以及原地域范围内,同时对转让、许可作出限制。对于附加区别标识,应明确其程序要求,同时把握好“适当”的尺度,不得损害在先使用人的利益或是对商标作出根本性改变。第四部分针对先用权所导致的商标共存问题进行分析。首先论述了商标共存的理论界定及情形、厘清了其与混淆可能性的关系并分析了商标共存的理论基础,指出在先商标与注册商标的共存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接着分析了此种情况下商标共存所面临的困境,包括商标共存情况下的权利冲突问题以及未能充分发挥商标共存协议的效用;最后结合实际情况对上述问题分别提出完善建议,应当对商标先用权进行适当扩张,并且充分发挥商标共存协议的效用,以平衡各方利益,保护在先使用人和相关公众的合法权益。
其他文献
自2002年的“上海磁悬浮交通项目股权信托计划”开始,我国股权信托的发展已经接近二十年。在这将近二十年的时间中,企业员工持股管理中、国家股权市场化行使中、资产重组的管理层收购中、传承财富的家族信托等多个领域,都能视悉股权信托的理念及运用。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慈善信托越发受到关注,而迄今为止标的最高额的慈善信托“鲁冠球三农扶志基金”,也是以股权为基础设立的信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中,股权
学位
沪港通和深港通的开通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事件。沪港通于2014年11月17日正式开通,深港通于2015年12月5日正式开通。沪港通和深港通的开通促进了我国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的发展,增强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的互联互通,巩固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但伴随而来的是大量资金的流动,沪股通深股通的外资流动势必会对我国股票市场产生影响。本文基于外资持股比例的角度研究沪股通
学位
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和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学生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与高校努力追求自主办学、学术自治之间的矛盾有愈演愈烈之势。自“田永案”以来,我国理论和实务界关于高校学位授予行为的司法审查的讨论从未停止。本文第一章首先分析了学位授予行为司法审查的理据,分别讨论了学位授予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现实必要性和理论正当性。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理由主要在于为了规制学位授予权防止其滥用,达到高校学术自治
学位
本文以2011年到2019年沪深两市的机构盈余预测大全为研究样本,以金融市场的分析师盈余预测的羊群行为为研究对象,采用OLS回归分析的方法,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探究中国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分析师盈余预测分析时羊群行为的影响。通过实证分析发现,经济政策的不确定性会影响分析师的预测行为,经济政策的波动性越强,分析师盈余预测行为更为保守,羊群行为越强。本文从经济政策不确定性这一新角度,对分析师盈余预测
学位
在当前我国退市制度改革过程中,强制退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问题是其中的重心之一。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关于公司强制退市下中小股东保护问题讨论居高不下,长生生物因其子公司长春长生的假疫苗事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规定,成为首家因危害公众安全、健康而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其中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后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问题也引起了重大争议。实质上,上市公司之所以被交易所采取强制退市措施,均是因为其自身的欺诈发
学位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会产生经营利润,有的投资者或者公司管理者希望将经营利润继续留作公司发展资金,从而提高公司竞争力,有的投资者则希望收回投资成本,无论公司决策机构决定分配或者不分配,都不会在根本上损害公司投资者利益,在这种层面上,属于公司内部事务,公司决策机构有权依法作出决定。然而,当有的投资者没有获得利益分配,而有的投资者获得了利益分配,无论是直接获得还是变相获得,此时就会涉嫌对其他投资者、债权人
学位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目标,要求打造生态友好一体化发展样板,破解生态发展矛盾,破解行政区划阻止发展的障碍。并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发布为示范区整体的发展指引了较为具体的方向。然而长期以来,在长三角示范区地域内乃至于整个长三角地区环境监管的府际纠纷屡有发生。究其根本,是由于在此类跨域的特殊地理环境内,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权限划
学位
在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下,行为人所为并不直接导致《专利法》的违反,其在知道他人即将或正在进行专利直接侵权时,为其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产生,源于专利直接侵权判断下“全面覆盖原则”对专利权保护不周,它的出现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专利保护水平的体现。现代专利间接侵权制度起源于美国判例法,在经历过兴起与衰落后,成型的专利间接侵权规则最终以成文法的形式被确立。因为其对专利权保护力度的提升,专利
学位
股东提案权是为了保护股东参与公司治理而设定的一项股东权利,它让中小股东也享有一定的公司治理权,其对于平衡股东和管理层权力、促进大小股东平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在实践中,有关股东提案权争议的案例屡见不鲜,这说明我国股东提案权制度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对该制度在我国的运行情况进行充分研究,以将其完善。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收集了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资料,对股东提案权制度在我国上市公
学位
信息披露涉及微妙而复杂的平衡。信息太少为投资决策提供了不足的基础;太多会混淆和分散披露。重大性的法律概念提供了公司必须披露的信息和必须正确披露的信息与其他所有信息之间的界限。只有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过程中涉及信息的严重误导和重大遗漏,才会触发证券法处罚的虚假陈述问题。重大性是合法和非法的界限。本文统计了大量的虚假陈述相关的案例,综合运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数据库、国泰安CSMAR系列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