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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的中国现代文学可谓蔚为大观,出现了一大批优秀的经典作家,他们不仅在文学创作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而且在文学理论和美学思想上有着丰富、极具价值的见解,茅盾就是其中的一个。作为文学艺术巨匠,茅盾不仅创作了大量的经典文学作品,而且撰写了许多文艺理论方面的文章。这些文章既涉及到文学艺术的创造问题,又涉及了大量的美学问题,对文学美学的观念、文艺的特性、文艺的审美价值标准问题,都有所阐述。本文通过对茅盾理论文本的研究、整理和挖掘,结合其文学创作,以独特的视角,来阐释他的文学美学观念,探究他对文艺审美特质的理论,研究和探索他对文学美学的审美价值标准。本文认为,茅盾对文学的总体看法是,文学美在于和谐,独创性是文学的特质,真实性是文艺创作的唯一标准。在此基础之上,他提出了“整齐”、“调谐”、“形式与内容须得谐合”、自由性、新鲜性、“入迷”、“实事”的再现等一系列重要的理论命题。论文通过对茅盾文学美学思想的深入分析,从而揭示出茅盾在文艺美学方面的重大理论贡献和价值,展示出茅盾思想当中的功利色彩及内在深刻性,这对于当下的文艺活动尤其是主旋律的文艺创作可以起到示之以范的重要作用,展现出茅盾在现代美学、文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并期待对当代文学的启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