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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发挥着兜底功能。长期以来,政府一直在中国社会救助体系占据着第一责任主体地位。然而,随着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不断加快,以及社会救助制度本身的不断完善,政府在社会救助中感觉到阵痛,并随之出现政府失灵。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健全的社会救助制度应该是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群众受益的制度,因而必须充分探索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救助的途径,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 本文以南川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主要实践为案例,以福利多元化主义理论、政府失灵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为依据,通过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调查法,系统分析了南川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实践与现状,提出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领域里,社会力量的独立性还不够、社会力量多元化参与失衡、救助力量有限等问题,进而提出影响当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主要因素,主要表现在法律与规制不足、社会力量多元化参与机制不畅、社会力量自身发展不足。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在政策法规保障、社会力量的多元化建设、社会力量自身发展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以此最大限度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优势,切实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补充作用,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走出一条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群众受益的社会救助制度之路,从根本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