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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可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也可以化解银行不良资产上升带来的坏账风险,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经济改革迫在眉睫,债转股政策是重要的措施之一,2016年10月10日正式开始重新启动迅速成为热门话题。自1999年我国首次实施债转股以来到现在将近20年,虽然在实施的初期取得了多赢的效果,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很多国有企业重新回到亏损的状态甚至有的不可避免的走向破产清算。因此在债转股政策已经开始重新启动的背景下,如何更好的避免首轮债转股存在的问题,比如僵尸企业过多,退出机制不够完善、国有企业形成新的赖账机制等,至关重要。债转股以市场化方式重新启动,与首轮债转股以降低银行风险为目标相比,本轮债转股更注重是降低企业杠杆。在首次债转股中,国有企业因为不再计提利息,财务费用减少,减少了企业亏损,但是国有企业亏损严重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内部治理和运行机制不合理,不在于负债过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债转股这一契机,使股权结构多样化,对资本进行重置,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运营能力,摆脱困境,这样才能保障债转股政策的有效落实。首先对债转股政策的发展历程和现状进行介绍,对两次债转股实施做了对比,然后介绍了哈燃气化工总公司的经营历程以及债转股的具体实施方案,采用杜邦分析法对比了债转股前后经营绩效的变化,通过对哈燃气化工总公司的经营现状进行研究发现,由于能源的价格受到国家宏观调控,收入受到限制,哈燃气化工总公司依旧处于严重亏损状态,同时AMC没有实现股权的退出,风险依然集中于政府。所以得出结论认为在债转股重启的过程中需要确定合适企业、做好政策与法律的衔接、完善退出机制。在文章的最后,对哈燃气化工企业提出了改进意见,在此基础上,为了使建议更具有推广性,对资产管理公司和企业两个实施主体提出了建议,为了债转股重启能有更好的政策环境,也提出了政府层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