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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一方面推动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为人们提供收发信息、互动交往、网上购物、多媒体浏览等便捷服务,另一方面却也成为违法犯罪分子、个人极端分子,甚至是国外反华势力借机孕育罪恶的温床。由于网络社会的虚拟性特征,使得部分社交网络用户错将网络社会活动误认为不涉及现实社会的道德问题。因此,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网络辱骂他人案事件频发,不仅严重污染网络环境,更给现实社会的稳定、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公安部正式成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后,逐渐发展成如今的“网络警察”队伍,即本文中所指的“网警”。然而,随着互联网在信息化道路上的急速发展,网警对网络安全的监管工作方式亟需改进完善,以求及时高效解决当下发生的网络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下文简称:网络违法和犯罪)案件。为了进一步打击网络违法和犯罪和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在公安部的部署下,全国各省市统一标识为“网警巡查执法”的账号在微博、微信和百度贴吧等网络平台陆续上线,将网警网上公开巡查执法(下文简称:网上巡查执法)工作模式推广运用至全国。(1)然而,由于社交网络用户人员组成复杂,网络服务提供者配合度不高,网络违法和犯罪专业性强、隐蔽性高、破坏性大,以及网络错误导向性舆论散发性广等因素,网警在开展网上巡查执法工作时产生了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公信力。本文总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网警网上巡查执法的概述,通过查阅网警网上巡查执法相关资料文献,收集近年来此工作模式的实践运用情况,以此简述网警网上巡查执法的产生和发展,并阐述网上巡查执法的含义和特征;第二部分是对网警网上巡查执法警示批评教育、惩处违法行为、预防网络犯罪、引导网络舆论、提供群众服务等功效的详述,以及对行政检查、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法律性质的分析;第三部分根据近几年网上巡查执法的相关案例对执法现状进行梳理,是对网警在巡查执法时遇到的执法依据存在疏漏、执法权界限不够明确、执法行为欠缺规范等问题的总结;第四部分结合国内外网警网上执法的经验教训,对进一步改进网上巡查执法工作模式提出诸如:通过制定专门性部门规章、创新执法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明确管辖权的适用等方法来完善法律法规;通过统一网上巡查执法的方式、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完备执法智能化设备建设、加强网警队伍建设来提升网上巡查执法水平;通过完善公安系统的内部监督、健全公安系统的外部监督来强化网上巡查执法的监督力度等合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