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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在培养人、促进人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因而,义务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在基本普及的基础之上全面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公民的多样性、选择性教育需求已经成为新时期我国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面对新的挑战,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教育资源还比较稀缺,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分布还很不均衡。政府的义务教育供给能力与社会的多样性、选择性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这样的教育发展背景下,发挥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的功能是十分必要的。从当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价值的实现状况来看,一些义务教育阶段的私立学校虽然在资源环境方面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但是学校教育服务的整体功能却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一些学校的教育服务功能甚至发生了异化。因此,关注与探究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的教育服务问题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认为,当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的教育服务价值没有得到很好实现的根本原因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私立学校缺乏科学的办学目标定位,缺乏对自身生存空间特殊性的认识,更没有对自身教育的服务属性以及这种教育服务的特殊性形成正确的认识。认识上的模糊性与局限性必然会带来实践操作过程中的盲目性,从而大大降低实践活动的效益。本文正是从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生存与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首次从理论上明确了服务与教育服务的基本内涵及本质要求,明晰了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的服务属性以及这种教育服务的特殊性。在此基础上,植根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现场,观察分析影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有效供给的各种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增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有效供给的对策和建议。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因素分析法以及访谈等基本研究方法对上述问题展开研究和论证。论文分为七章:
第一章——绪论。论文从分析当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发展的背景出发,阐释了发展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在此基础上,提出服务理念对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的重要价值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对教育服务尚存在的认识与实践误区。在对已有相关研究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已有研究尚存在的缺欠,确立本研究的起点。
第二章——关于服务与教育服务的理论阐释。论文对不同学科研究视域下的服务内涵进行了系统梳理,并从词源与词义分析的角度对服务的内涵进行了厘定。论文提出服务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并揭示了这种社会关系的基本特点及价值。在此基础上,阐释教育服务的基本内涵、特殊属性、标准与实施条件等内容。
第三章——论证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的一般属性。论文依据国际惯用的产业分类标准以及我国关于三次产业的划分标准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的教育服务具有服务产业的属性,并进一步阐释了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的一般属性。
第四章——论证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的特殊性。论文依据教育服务与一般服务的区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的特殊性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与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教育的差异性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的特殊属性。主要包括:教育服务目标的特殊性,教育服务关系的特殊性以及教育服务内容的特殊性。
第五章——研究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有效供给的影响因素。论文主要围绕传统文化、政府管理行为特点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自身对学校教育服务实施的影响三个基本方面展开分析。主要观点包括:“官本位”的传统文化对服务理念的排斥作用;“后喻型”文化结构对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实施过程的影响;传统教师文化与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师角色转换的冲突;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市场化运作方式的束缚及对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评价的保守性;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管理者自身教育智识的不足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师群体专业特质缺乏等。
第六章——探讨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有效供给的策略。论文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的管理者及教师应具有的基本专业素养以及如何通过教育培训提升该群体的专业素质;提出有效制度的设立是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有效供给的基本保障,并建构性地提出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明确政府在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教育服务实施过程中应承担的基本职责。
第七章——结语。对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所呈现的核心观点进行总结,并指出论文的不足之处以及后续研究的目标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