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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孟村的人情变化为线索,探讨在变化了的村庄人情关系背景下,村干部如何把村民纳入到村庄利益共同体中,使村民为村庄共同利益行动,以达到村庄的有效管理。 集体利益为主的人情关系和个人利益为主的人情关系下的两次修路为本文研究对象。首先,家族共同体的人情关系时。族长人情贯穿全村,家族成员利益让位与家族人情。村干部利用族长在家族中的动员作用,以公权和私情相结合拉拢族长,从而以族长人情带动全族人情,以族长带动全族参与到村庄修路中。其次,家庭本位的人情关系时。族长权威在家族中丧失效用,家长统领家庭,家庭成员服从家长安排。此时,家庭利益超越家族利益,家族人情让位给家庭人情。村干部则利用家长在家庭中的动员作用,借用与家长的私交,使家长带动家庭成员参与村庄修路,把各家庭利益纳入到村庄利益中。第三,个人利益本位的人情关系时。家长在家庭中的统领优势逐渐消失,家庭利益由家庭成员的利益平衡而成,家长人情逐渐退出舞台,人情呈个体化和利益化特征。村干部充分利用个人人情:私交政府朋友;请客送礼,游说精英捐款;和颜悦色,走访村民;村民宴客,主动参加。 本文的重点在于探讨人情与村庄社会管理的结合机制,实现村庄社会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