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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影响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也不利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已经成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一个重大障碍,的确需要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
本文先从股权分置问题的提出和概念辨析入手,阐明了它的内涵是“不同价不同股不同权”的股权二元结构;然后分析了证券市场需要完善的三大功能:一是要实现和完善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的真实性、连续性和可交易性;二是要拓宽市场的广度与深度;三是要提供完善的市场规则制度。认为市场改革最应亟待解决的问题则是完善的市场规则制度,而股权分置问题正是市场规则制度的前提。
然后给出了股权分置问题解决的基本战略:在统一规则指导下,“集中决策与分散决策相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通过集中决策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中的重大难点问题(如国有大型骨干企业的全流通与新股全流通),形成改革的突破;通过分散决策调动广大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扩大改革成果,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然后给出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技术前提——做空机制。
在随后的主体部分,从我国国资改革这样一个角度,回顾建国后我国国企和国资的演化历史,详细论述了国资改革和股权分置问题的密切相关性。这决定了国资改革是解决证券市场股权问题的本源,其进程将决定股权结构变革的进程,只有当两者存在契合点,股权问题才有可能获得突破。
然后根据国资改革的进程和趋势来判断股权结构变革的必然趋势。国资改革是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国资改革的总体思路框架已逐渐明晰,目前尚处于建立三级国资管理体制的初级阶段。从国资改革的视角看,在国资管理体制尚未建成之前,仅通过一两项政策来彻底解决股权分置是不现实的,试点只能采取以自下而上为主的方式。
最后,推导出股权分置问题解决的三大基础条件,并且认为这样的基础条件正在形成之中但还没有完全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