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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初,股权激励作为一种企业治理机制被引入我国,历经30余年的发展,终于由无制度环境基础阶段步入了具有相对完善的制度环境作为支撑的阶段。2005年是股权激励在我国发展的转折点。在此之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基本的制度环境,导致股权激励的应用存在许多障碍;在此之后,股权激励机制逐渐受到重视,与之相关的制度环境也逐步建立。首先,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有效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企业引进市场化激励机制;其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颁布为股权激励的应用提供了指引规范。从2006年开始,将股权激励纳入到企业治理机制中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股权激励对企业价值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并且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本文结合生命周期理论研究股权激励与企业价值的关系,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丰富了股权激励与企业价值关系的研究内容,此外还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能够为公司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提供一些参考。 在理论界,大多数学者将所有样本公司视为一个静态整体来研究股权激励与企业价值(绩效)之间的关系,然而,企业也拥有生命周期,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公司所采用的公司战略不同、所面临的财务状况有所区别、所有者和代理者之间的问题以及异质型人力资源状况也存在差异,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的效果。此外,本文认为整体上的股权激励、高管股权激励、核心技术人员股权激励以及激励模式与企业价值的关系都会因为生命周期的不同而表现出差异性,为了验证本文的假设,选取托宾Q值作为企业价值的衡量指标,另外分别选取股权激励强度、高管股权激励强度、核心技术人员股权激励强度和激励模式作为解释变量,并提出五个模型进行回归分析。 研究发现:(1)首先对全样本进行分析后发现,整体上,上市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能够显著提高企业价值,股权激励比例越高,企业价值越大;(2)其次,从全样本中选取成长期和成熟期两个子样本对比分析后发现,企业在成长期实施股权激励对企业价值的提升效果优于成熟期;在成长期授予核心技术人员股权激励对企业价值的提升效果优于成熟期;成长期企业授予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价值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成熟期向高管授予股权激励对企业价值有正向影响但不显著;成长期采取股票期权模式对企业价值的提升效果更好,成熟期采取限制性股票模式对企业价值的提升效果更好。 本文在对前文研究结果进行总结之后,为我国股权激励的应用提供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最后指出了本文的局限性以及可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