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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制度是我国与世界接轨较早的制度之一。协调制度逐渐成为海关、商品检验、环境保护、外经贸管理等多家部门进行商品货物管理的基本工作语言。随着我国经济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全球化之中,协调制度在我国使用的广度和深度都会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本文共有六章组成。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国际上协调制度的产生和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协调制度、税则、统计目录的概念、协调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协调制度与协调制度公约、协调制度的运行及其对国际贸易的作用等;第二章主要介绍协调制度在我国的应用,包括协调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及其意义、我国协调制度的行政管理以及我国的约束性预归类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我国协调制度面临的挑战以及应对挑战所要采取的对策;第三章主要论述协调制度在我国运用中出现的问题,内容主要有商品归类中最常见的问题、商品正确归类的重要性和意义、商品正确归类的必要条件和多种商品分类体系的统一性问题;本文第四章对此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几点改进我国商品归类建议。第五章主要应用本文提出的具体的商品归类的原则,对一些具体的商品进行归类,进一步论证本文提出的归类原则;第六章主要论述商品归类争议的问题,区分了协调制度变动的几种情况。 本文的主要贡献有四点,分别是:1、认为商品的协调制度归类不单纯是纯粹技术的工作,而应当建立一个协调制度商品归类的体系;2、归纳了协调制度商品归类的几条基本原则;3、本文认为协调制度属于“管理者”的商品目录,适于对具有特定功能或用途的一组商品或商品范围进行规范的管理;4、本文认为单纯的技术性的协调制度归类问题,在使用时具有很强的行政管理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