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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界定与金融服务贸易相关的基本概念的基础上,结合金融服务贸易模式,对我国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分析,以统计分析为基本手段,辅以博弈模型,对我国国际金融服务贸易中的商业存在与过境交付进行了考察,为金融服务贸易政策理论提供了实证依据。文章认为:我国过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模式遵循竞争优势理论。我国的银行服务业竞争优势稍强,属于产业内贸易;其他三种业务类型竞争优势较弱,属于产业间贸易,尚需要进一步培育。我国商业存在金融服务贸易遵从典型的产业内贸易模式,可以用规模经济和消费者偏好相似理论加以解释。幼稚产业理论、国家经济安全理论、战略贸易政策理论的某些思想也适用于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这些多重理论基础决定了中国金融服务贸易政策的适度保护特征和分业务类型分提供方式的差别化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