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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和“十九大代表大会”提出了“分享经济”。作为互联网下的“新经济”“新商业”形态,“分享经济”正在改变传统的经济模式。知识共享作为分享经济的一种形式,将闲置知识和需求进行高效按需匹配,是知识资源的“去库存”,为产业集聚合作创新提供动力。分享经济视角下的集聚隐性知识共享研究,不仅是对产业集群知识溢出研究的新拓展,也是对供给侧改革内涵的再提升。本文的目的就是通过实证方式研究隐性知识共享对创意产业集聚的影响。同时我们认为吸收能力有助于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而且创新产生的新知识也会成为企业吸收能力的一个部分。因而分析吸收能力在隐性知识共享与创意产业集聚之间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通过对创意产业集聚区内员工知识共享行为的分析,得出了员工隐性知识共享的维度。再次,对国内外学者对隐性知识共享及其观点的贡献进行了整理,收集了衡量隐性知识共享程度的指标。通过以上两个步骤,我们建立了个体互动、非正式团队共享、组织正式交流三个维度的隐性知识共享量表。以及将国内外学者对吸收能力其观点作了整理,搜集衡量吸收能力维度的指标,开发出获取知识、消化知识、转化知识、利用知识四个维度测量员工通过正式和非正式途径获取知识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本研究的数据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和统计年鉴获得。我们开发出隐性知识共享、吸收能力两个量表的调查问卷,通过对重庆市创意园区如沙坪坝文化产业园区、渝中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渝北区空港新城创意园区、大学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的正式员工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调查取样,取得了调查数据,并且对样本数据进行了相关的分析处理。在对创意产业集聚的测量中,我们通过阅读国内外文献以及整理,且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从人力资本、产业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四个方面来构建创意产业集聚评价指标体系,共选取了12个指标来测度创意产业集聚度。研究表明,隐性知识共享与创意产业集聚正相关,吸收能力在隐性知识共享对创意产业集聚的影响中起着重要的中介作用。结果是隐性知识共享呈现出清晰的三维结构,即个体互动、非正式团队共享、组织正式交流,并且三个维度都对创意产业集聚有显著正向影响。表明员工都通过隐性知识共享的正式网络和非正式网络都进行隐性知识共享。而且,隐性知识共享对吸收能力也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在最终的关系模型中,隐性知识共享对吸收能力的标准化路径达到了0.96,说明知识吸收能力的重要的能量来源是知识的积累,知识的积累是产生吸收能力的影响的前提下,它是知识吸收能力的隐性知识共享的密钥可以保证源量提供了一种方法,通过知识的隐性知识共享的多样性。最后,路径分析显示吸收能力对创意产业集聚有显著影响。由中介作用的检验结果可知,吸收能力在隐性知识共享和创意产业集聚的关系中发挥中介作用,换言之,隐性知识共享除了可以直接影响创意产业集聚外,还可以通过吸收能力影响创意产业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