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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营业税相比,增值税具有税收中性的特点,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更适合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在2010年开始策划商品和服务的流转税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金融业于2016年5月被纳入最后一批营改增试点行业中。然而,作为金融业最重要组成部分的银行业,其营改增试点办法并未彻底的满足增值税的征税要求,从而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金融业营改增的效果。所以,发现银行业营改增试点办法存在的缺陷,分析其限制性因素,以及探讨改进方案则显得非常有必要和有意义。文章采用了比较分析法、经验借鉴法、情景分析法、理论结合实证等研究方法。通过研究,发现银行业营改增试点办法存在三方面的问题:(1)增值税试点办法的抵扣链条不连续,增值税的税收中性特点未能显现;(2)银行业的税负不降反升,总体利润下滑;(3)营改增试点办法对银行创新业务缺乏相关规定。究其原因,既和银行业自身业务特点相关,也和外在环境的压力以及技术困难有关,本文具体从银行业的收入结构、对财政税收的冲击、税收的征管成本以及银行业的行业特殊性四个方面做了分析。为了解决银行业增值税试点办法存在的问题,本文借鉴了国际金融业的流转税政策,分析不同政策侧重的目标,考察了国内其他行业营改增经验,关注相关市场主体的现实利益和结构性需求的变化,制定出银行业增值税的改进方案。改进方案包括对设计理念、设计条件、设计内容、实施难点等方面的阐述,重点是设计理念和设计内容,设计理念可简述为“一个中心目标,两个辅助目标”,即以完善产业间增值税抵扣链为中心目标,以银行业减税和低成本征管为两个次要目标。设计内容主要是设置税收的各要素,包括应税项目、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及税收征管,其中,对应税项目和税收征管方面的设计集中体现了设计理念,而且也是本方案的创新点。应税项目除了特别规定,银行各类收入都是销项税的计税依据,各类支出都是进项税的计税依据,税收征管形成计算抵扣和凭票抵扣相结合的征管模式。总之,在方案的设计过程中,本文会通过阐述原理体现设计思路的合理性,测算数据论证税率的可靠性,描述具体操作展现征管的可操作性,力求方案设计有理有据。最后,检测方案的不足并加以修正,使方案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