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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简称“三规”)的空间管制区划是中国当前在城乡空间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三大空间管制政策。但由于分属不同的规划体系,三大空间管制政策无论在技术层面还是制度层面都存在协调衔接的问题。理清三种空间管制政策的关系,探索三个空间管制体系的整合框架与协调途径,不仅有助于构建统一的城乡空间管理框架以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而且也能为解决中国规划体系的协调问题提供突破口。 本文通过对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管制政策进行系统的辨析,明确了其内在联系、差异以及需要协调的关键点。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空间管制的理论和实践,提出必须抓住三大空间管制政策的矛盾和需要协调的关键点,以多部门合作和分工为基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国土空间开发可持续为共同目标,明确三大空间管制政策的空间层次定位和政策边界,整合三者的技术内涵,制定一系列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构建统一、高效的国土空间管理体系。具体从构建目标、构建原则、制度框架协调、技术内涵协调和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最后,本文选取了珠海市作为案例,以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为整合平台,对珠海市“三规”空间管制政策的协调进行了探索。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微观层面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管制政策的协调性较好,但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管制政策在管制分区以及管制边界上存在较多的矛盾,需要进行充分协调。本文建构了“城乡统筹区划+空间管制区划+专项边界管制”的三层次空间管制体系来解决三大空间管制政策的协调问题,并从技术手段、部门协调机制、管制工具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年度实施计划等方面提出珠海市空间管制政策协调的保障措施。案例验证了前文提出的空间管制政策协调框架具有较高可行性,对其他城市空间管制政策的协调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