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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乡村治理日益成为社会科学界研究的焦点。学者们在对乡村治理的理论基础、治理实践、治理模式等问题进行探讨的同时,也开始将目光转向过去,转向20世纪20、30年代的一段乡村治理的历史。20世纪20、30年代是中国社会危机、民族危机纵横交错的时代,具体在农村领域便是农村经济的破产与农村社会的崩溃。为了应对这种危机,社会各界开始了挽救中国社会与中国农村的艰难探索。其中,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派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农村革命派最为引人注目。邹平实验最能代表梁漱溟成熟时期的乡村治理思想和实践,本文将之界定为“邹平模式”;延安时期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理论的成熟时期,此一时期的乡村治理思想与实践最能代表新中国成立前毛泽东的乡村治理思想与实践,本文将之定义为“延安模式”。学术界对梁漱溟及其邹平实践、毛泽东及其延安实践均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从乡村治理的角度对两者进行系统的比较研究者,还不多见。本文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为一简短的引言,初步提出问题。第一章主要内容包括:在乡村治理研究复兴的背景下,提出乡村治理的“邹平模式”与“延安模式”,并对两者分别作出界定;通过系统的文献回顾,明确本项研究在相关研究中的位置,并指出本项研究的基本意义;介绍本项研究的基本内容、研究思路以及研究方法。第二章主要探讨“邹平模式”与“延安模式”产生的背景。本文指出政治混乱、经济破产和自然灾害是导致中国农村危机的大背景,同时简单介绍了邹平与延安的小背景。最后,介绍解决危机的两种主要的尝试——改良与革命。第三章主要从乡村治理的基本结构要素,诸如治理理论、治理组织、治理主体、治理目标、治理内容以及治理后果等方面对“邹平模式”与“延安模式”进行详细考察,并指出两者的性质,一为改良,一为革命。第四章主要运用结构分析法和比较法对“邹平模式”与“延安模式”的诸治理要素展开比较分析,指出两者的相同点与不同之处。文章的最后部分提出“邹平模式”与“延安模式”各有其所适应的时代,不应以成败作为评价的标准。经过客观的考察,我们得出无论是“邹平模式”还是“延安模式”,都是对解决近代中国危机的有益尝试,其经验和教训可以成为当代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构建的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