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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剂学分类的研究,是指方剂学教材中方剂分类的研究。方剂的分类,紧紧伴随着方剂的应用而存在。但其分类的方式、性质都在随着不断发展的历史、不断发展的学科在同步发生着变化。目前,方剂学作为从基础和临床分离出来的独立学科,“功效分类”的模式已基本成熟和固定下来,但在具体应用和划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本论文的目的就在于找出目前方剂学教材中分类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以此来完善方剂学的教材建设,促进方剂学科的发展,有效地为方剂教学科研及临床服务。一、古代方剂分类的回顾古代方剂的分类主要是以不同方书的形式体现出来的,习惯上有以下几种分类法,即:病症分类法;证候分类法;病因分类法;脏腑分类法;组成分类法;功能分类法;类方分类法;综合分类法等不同形式。综合以上分类,不管有多少方式,从性质上看不外乎两种:一是被动的依附性的分类,这种分类的主要特点是根据不同病症的对应治疗,严格说是病症的分类,并非方剂分类;二是主动的自主性分类,它是从方剂学科特点出发,按功效进行分类,也可说成是方剂在前病症在后的一种分类。只有这样才能寻找出众多方剂的相关规律,才能使方剂应用简化、有序化,并有利于方剂的区别应用。这种分类的出现也是方剂学科业已独立的重要标志之一。二、前1——6版方剂学统编教材有关方剂分类的回顾纵观前6版方剂学教材,在大的分类上有18——21剂之间的区别,在这其中,出入变化比较大的有:“痈疡剂”、“表里双解剂”、“祛暑剂”,而在其下的小章节分类(二级分类)也有众多变化。如“解表剂”的二级分类就有3——9种的不同。与此相似,其它章节的二级分类每一版的变化也较活跃。在具体方剂的划分上(三级分类)争议性较大的,如:炙甘草汤、羌活胜湿汤、独活寄生汤、凉膈散、大柴胡汤、三子养亲汤、当归六黄丸、地黄饮子等。总体上看,1、2、5版教材在分类上趋于一致;3、4、6版教材在分类上趋于一致。三、与方剂分类相关的理论及目前方剂分类存在的问题任何分类均应遵循分类的规则,即明确分类的标准,方剂分类的标准就是功效。为了达到合理的分类,有必要明确不同功效的层次概念,做到标准统一,相互独立。在具体应用上采用“主证、君药”的对接方式,将诸多方剂进行合理统一归类。对照以上原则,目前,现有方剂学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分类标准不尽统一,分类层次不尽一致等方面。四、方剂分类的设想纵观古今方剂分类的现状,遵循方剂分类的原则。审视目前方剂分类存在的不足,文中提出“17剂分类法”,即取消“和解剂”和“治燥剂”,简化“解表剂”的二级分类,确立“表里双解剂”一级分类的地位。据此,使“功效分类”的方剂分类体系更趋于合理,更接近于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