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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民事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由此引起的诉讼存在着举证困难和举证责任分配的难题,对这个领域进行研究对改变目前我国环境民事侵权诉讼的混乱状况有重要意义。本文以考察实现实体法价值的程序法方法为线索,结合国内外理论研究成果和环境与民事立法的价值取向,主要阐述了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概念及性质,真伪不明状态出现的条件及避免在此状态下判决的对策,以及举证责任倒置时提供证据责任的承担及证明效果等问题,并尝试就环境民事侵权诉讼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与完善提出拙见,希望对我国环境民事诉讼实践有所贡献。 本文第一章介绍了环境民事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及由此引起的问题;在第二章结合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举证责任分配理论,阐述了举证责任的性质;第三章阐述国内外环境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理论与实践;第四章着重阐述举证责任倒置理论;最后在第五章作出总结,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