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法的相对独立性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tw123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商法是调整商事组织和交易关系规范的总称。在大陆法系,源远流长的民法传统以其特有的扩张和包容力总没有停止将商法归于其中的努力。如意大利和瑞士本实行民商分立最后还是实行民商合一。该立法例受到学者高度评价。学者更有所谓发现世界民商立法已出现所谓合一潮流。但作者从商人(商主体)的角度,就商人(商主体)的几个主要问题运用历史和逻辑的方法对商法的特质进行了剖析,认为商法的相对独立性是可以证立的。而且,现代社会商品经济和商事活动的不断拓展使人们对商事活动的特殊性和规律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深化,商法也更趋发达,商法的独立性由此表现得更为明显,所谓民商合一的体例其所负载的功能而难以适应时代的需求。就我国而言,商法的相对独立是完善我国私法体系和促进商法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实现对商事经济活动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的重要条件。论文分为六部分。在论文的第一部分,作者简单介绍了一些基本范畴的界定和选择从商事主体角度论述主题的理由。论文的第二部分则较详细分析作为后世商法的先祖的中世纪商人法的形成背景和具体内容构成,并通过和民法的比较,阐明了商法所具有的特质,从而认为商法在中世纪的便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作者并进一步阐明在商法的传统奠定之后,商法在后世发展过程也最大程度保留了传统特质而未被民法吞没,商法发展的独立历史轨迹亦由此清晰可见。在论文的第三部分,作者专注于商法的商事主体资格(营业能力)、商事主体的商事人格权、商业登记与商业帐簿等商事主体法的基本制度和理论,对商法的特质作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作者认为,商法在商事主体方面形成的一套民法不具备或与民法相差较大的制度和原则充分表明了民法调整的不足和缺陷,进而认为,商法的独立性在逻辑上也是可以证立的。论文的第四部分从各国商事主体立法实践的体系性论证了商法相对独立性。论文的第五部分从商事主体分析了民商法的关系,并对所谓“民商合一潮流”做了批判。作者因此认为,在现代的私法框架之下应给予商法合理的空间和地位,这就是承认商法对于民法的相对的独立性而使之成为私法体系中相对独立的一支,这不仅有利于民法与商法的二者的各自发展和相互促进也有利经济活动的发达。在论文的第六部分,作者结合中国实际对中国商事立法和模式选择进行了简单的评述,指出我国在商事主体法上的缺失之弊端,从而提出了本文研究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其他文献
介绍了ACTRA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的结构、特点及其主要控制策略,并对该控制系统几种主要的系统功能以图形界面形式进行了描述。对此系统目前在北京市的初步应用进行了简要介绍,
目的:探讨甲基强的松龙(MP)联合中药益肾通痹汤在腰椎术后脊神经根损伤中的保护作用。方法:所选病例共44例,其中男性27例,女性17例;年龄在28岁~72岁,平均为47.77±11.25岁。根
本研究运用问卷调查法和眼动实验法,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小学一年级语文(2002年北师大版)上下册中的课文插图进行了评价研究。问卷调查法结果表明:教师认为这些课文
虽然多年的国有企业改革和三年脱困计划取得成效,但其效率低下、竞争力弱、对员工激励不力等现象仍然存在、困扰并制约着国有企业发展。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积极研究和寻求对策
西藏历史悠久,西藏的教育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教育历史宝库中充满光辉的组成部分。当前,面对西部大开发的难得机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西藏学校教育如何应对诸多挑战,加
本论文从多学科的角度探讨研究网络新闻传播业的崛起和现状。论文突出网络新闻业同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互动这一主线,采用理论思辨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通过文献研
<正> 银行工作如何支持乡镇企业稳定、健康的发展,是摆在金融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1987年宜春地区乡镇企业有较快发展,并且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我们宜春地区银行也是
研究背景:MicroRNAs(miRNAs)是一类高度保守的小分子非编码RNA,通过与靶基因的3’UTR结合参与调节细胞的多种生物学行为。越来越多的研究报导,miRNAs在鼻咽癌的发展过程中发
随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发展,我国已发布10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对规范行业发展和引领科技创新起着积极推动作用。另外,我国对交通技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