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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作为言论自由的载体,出版已然成为人民群众表达思想和抒发情绪的重要工具。同时,出版物所具有的社会导向作用亦不容忽视,作为精神产品,其本身所蕴涵的思想价值,是任何物质产品所不能比拟的。在传播知识的同时传播思想,相应的思想一旦被读者接受,就会对读者的政治立场、思想观念、道德情操各个方面发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一本好书,可以鼓舞教育一大批人,产生巨大的积极作用,一本坏书,可以毒害一大批人,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故而,如何在保障出版自由这一宪法权利的同时,对出版业进行合理的行政规制,于是构成现代国家在精神文明方面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尺。我国的出版体制尚处于转型之中,国家还没有制定出一部内容完善的《出版法》。出版业长期以来实行事业化管理,政府出版管理机构则主要依靠发文、指示和通知等行政手段,通过计划管理和行政管理的途径调整下属出版单位的行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出版业产业化改革与企业化改制的不断深入,中国出版业原有的行政性规制体制和规制措施的弊端越来越明显:结构失衡,一般出版物多,精品少;进口多,出口少;跟风的多,创新的少;盗版多,产权保护少;滞销多,热销少;产业进入壁垒过高,新的出版社无法获得审批,出版市场竞争不充分;书号限制极为严格;等等。如何解决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成为科学规制出版行业并推动其繁荣发展的现实动因。本文的研究思路就是从基本的概念界定入手,并对一些现实状况和理论进行细致的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归纳造成这些现状的成因。再运用分析和综述的研究方法,参阅了大量国内外资料,结合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我国出版业规制制度的历史演变和理论基础进行剖析,分析我国出版业目前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我国出版业规制的发展提出创新建议。全文共分为七个部分,除第一部分引言外,第二至五部分是正文,分别介绍基本概念、出版规制的理论基础、我国出版规制的理论与制度演进、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及创新性建议,最后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