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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蓝藻”事件爆发后,河长制这一创新制度率先在江苏省无锡市实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河长制的本质是目标责任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负责河流的综合治理,促进水生态环境改善,协调解决涉水问题。2016年底,国家层面由两办联合印发实施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成为当前河湖管理制度建设领域的“风向标”。
C市地处华北地区,属内陆城市类型,水资源总量不足,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66条、水库47座。自2017年以来,C市按照中央、省级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举措,构建完成了“3+7+13”总体工作布局,建立完成了4级河长制工作体系,通过集中整治河湖突出问题,水生态环境管理保护取得明显成效。虽然通过河长制的实施,河湖水生态环境面貌在短期内有了一定改观,但在河长制长效机制运行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新老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以C市河长制长效机制建设为例,通过收集整理市县两级在实施河长制方面的工作资料,总结归纳河长制长效机制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河湖监管方面效率不高,二是组织协调作用减弱,三是资金供给供需失衡,四是考核评定效果不佳,五是基础保障能力有限。据此,笔者分别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并总结成因,以行政发包制和整体性治理作为理论工具,提出对策和建议,一是建立河湖问题分级处置工作机制、推行“河长+检长”“河长+警长”、探索建立“河长+网格长”、推进河湖综合执法改革进程等方式促进河湖监管建章立制规范化;二是通过提升河长制办公室位次序列、全面落实联合办公机制、建立河长离任交接制度、修订河长制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统筹协调和组织分工专业化;三是通过引入社会资本、用好财政资金实现财政供给多元化;四是通过调整考核内容、考核人员组成、科学应用考核结果保障奖优罚劣标准化;五是完善“一河一策”、建设河长制信息系统、完成河湖划界等方式达到基础保障能力支撑优质化的目标。希望以此为河长制长效机制的优化提供解决方案,推动河长制“有名”向“有实”转变。
C市地处华北地区,属内陆城市类型,水资源总量不足,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66条、水库47座。自2017年以来,C市按照中央、省级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举措,构建完成了“3+7+13”总体工作布局,建立完成了4级河长制工作体系,通过集中整治河湖突出问题,水生态环境管理保护取得明显成效。虽然通过河长制的实施,河湖水生态环境面貌在短期内有了一定改观,但在河长制长效机制运行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新老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以C市河长制长效机制建设为例,通过收集整理市县两级在实施河长制方面的工作资料,总结归纳河长制长效机制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河湖监管方面效率不高,二是组织协调作用减弱,三是资金供给供需失衡,四是考核评定效果不佳,五是基础保障能力有限。据此,笔者分别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并总结成因,以行政发包制和整体性治理作为理论工具,提出对策和建议,一是建立河湖问题分级处置工作机制、推行“河长+检长”“河长+警长”、探索建立“河长+网格长”、推进河湖综合执法改革进程等方式促进河湖监管建章立制规范化;二是通过提升河长制办公室位次序列、全面落实联合办公机制、建立河长离任交接制度、修订河长制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统筹协调和组织分工专业化;三是通过引入社会资本、用好财政资金实现财政供给多元化;四是通过调整考核内容、考核人员组成、科学应用考核结果保障奖优罚劣标准化;五是完善“一河一策”、建设河长制信息系统、完成河湖划界等方式达到基础保障能力支撑优质化的目标。希望以此为河长制长效机制的优化提供解决方案,推动河长制“有名”向“有实”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