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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既是人类始终追求的价值目标和共同愿望,也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确立的具有深远意义的社会发展战略。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成功实现了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成就。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财富的极大增加,我国社会进入全面转型期,社会结构的分化不断加深,多元的利益主体开始形成,不同利益需求导致了主体不同的价值观,引起了全社会价值体系的模糊和混乱,并由此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各种价值观的相互冲突,以及整个社会价值体系的严重失衡,乃至断裂,是社会不和谐的重要表现,也是社会不和谐的深层根源”。由于传统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被打破,新的规范和准则尚未形成,社会道德评价失范、价值取向紊乱、道德控制机制弱化,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各种价值观相互冲突,各种利益矛盾日趋复杂,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安宁和持续健康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说,价值观建设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治本之策,其中对社会价值观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示范效应的行政价值观即行政伦理观更是重中之重。
承担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自身的精神风范和道德水准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公共管理效能以及社会整体的精神文明状况,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一切引发社会冲突的原因中,行政腐败是最具危害性的因素。腐败不仅直接诱发、刺激了社会风气、公共道德的败坏,而且还严重影响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影响了政府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成果,甚至损害到政府合法性地位。一个国家,不除腐败,无以立国:一个政党,不除腐败,无以立信。而腐败的产生是同“官德”的沦丧密切相关的,不法源于不德。所以行政伦理建设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加强行政伦理建设,充分发挥道德调节在依法治政中的作用,既是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道德健康发展和进步的客观需要,是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核心要素,也是推进行政改革、惩治和预防腐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基于这样的考虑,本文以当今中国行政伦理建设的时代价值为理论基础,以改革开放以来严重的行政腐败为切入点,对腐败的成因及腐败对社会和谐的危害进行了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从行政体制和行政人员的伦理建设双重向度入手,探究了在当代中国进行行政伦理建设的现实途径。在行政体制的伦理建设中,制度的安排应当贯彻道德化的价值理念、包含道德实现的保障机制,同时已经确立的制度应当有利于道德因素的生成和成长,能够对不道德的行政行为特别是腐败行为有抑制作用。在行政主体的道德化方面,应当从外部的道德教育和内部的自我修养两方面入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培养行政人格。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探索行政管理领域中的伦理意蕴和价值追求,规范行政管理主体的行为,预防和遏制行政腐败,使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实践活动中保持公正性和公共利益的实现,最终达到促进人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的基本立论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决遏制行政腐败,全方位加强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