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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海洋生物入侵是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重要因素,现已成为全球性海洋环境问题之一。随着世界经济贸易和交通的发展,国际交流的增多,人们将海洋生物有意或无意地从一水域带入另一水域,导致了海洋生物入侵。外来海洋生物入侵破坏海洋生态平衡,造成遗传污染,导致海洋生态灾害,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这些国家已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防治海洋生物入侵。和谐的生态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是人类社会和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与世界各国的经济交往更加密切,外来海洋生物入侵的数量和速度也将大幅度增加。防治外来海洋生物入侵已成为当今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研究领域。而现阶段我国防控外来海洋生物入侵的法律制度还不尽完善。故本文的研究目的主要在于从我国海洋生物入侵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我国的外来海洋生物入侵防控法律制度进行分析,反思其中的不足,借鉴美国和澳大利亚外来海洋生物入侵的先进管理经验,并对照有关国际公约,深入思考我国防控制度的完善问题,以期为建立完善的外来海洋生物入侵防控法律制度提供参考。现阶段,我国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持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由农业部会同有关的部局制定《外来物种管理条例》、《全国外来入侵生物防治规划》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这些规范性文件中对海洋生物入侵问题作出规定,待条件成熟时,将《外来物种管理条例》、《全国外来入侵生物防治规划》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优秀制度加以总结,与此同时借鉴国际和外国防控外来海洋生物入侵的先进制度,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一部专门的外来海洋生物入侵防治法。除完善法律外,我国还应完善各项综合管理制度,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公众参与,有效解决公民的知识缺失,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态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