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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代是现代文学阶段的转折与过渡,中国现代诗歌进入一个重要的转折期和发展期,女性诗人的创作也呈现出新的时代特色。本文从自我这个角度切入30年代女性诗人的创作研究,从自然、爱情和社会三个向度观照女性诗人是如何在性别/时代/自我的多重关系场中处理个人与历史、性别与社会、政治与审美等关系的。
自我与自然的关系,很大程度体现为女诗人对自然的亲近与投入、对自然的接受和体验,大自然的单纯与和谐深深内化为女诗人精神世界的一部分,内在地决定了女诗人的创作题材与情感选择。她们虽身处都市,但在创作中却远离都市,在由自然而引发的关于生命、死亡、孤独等命题的思索中,表达自我在历史与时代中的真切体会。
30年代特殊的时代语境使女性分裂为两大阵营,融入时代主潮的左翼女诗人竭力为爱情寻找坚实的现实基础,她们对爱情婚姻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社会与革命的认同使她们形成了新的爱情标准,即将爱情、婚姻与社会理想相统一才能获得稳定的现实基础。另一部分游离于革命主潮之外的女诗人,承继女性对爱情天然敏感的特征,将纯粹的爱情本身作为信仰,而进入沉潜的静观默察,通过抒写女性特有的爱情体验来传达对爱情的思考与认识,彰显出独立意志与自主人格。
女性走出一已天地而放眼社会时,她们思考的是如何实现女性作为人的社会价值,当她们站在非性别的立场同化于社会底层民众,“女性”的自我从一定程度上变为“社会”的自我。女性主体打破一切压迫于自身的束缚,渴望融入时代的洪流,追求自由光明的理想,这种对时代的选择是女性对“自我”的另一种确认,即进入公共空间,利用社会活动和社会斗争来取得自身存在的价值与地位,从而获得自我表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