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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社会保护,不仅是巩固刑罚执行机关教育改造成果、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措施,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为刑满释放人员开辟了广阔的就业门路,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而同时也在很多方面带来新的挑战,实践中不断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探索,在吸取以往行之有效的经验基础上,继续摸索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保护工作的新思路和新做法。本文结合新的经济和政治形势,阐述了当前我国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保护工作的特点和具体措施,并对我国出狱人保护制度的完善进行思考,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论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出狱人社会保护制度的发展进程,阐述了在“多留少放”和“四留四不留”阶段以及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国对刑释人员社会安置政策的调整。第二部分论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刑释人员社会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指出劳动力市场化和用人制度改革对刑释人员安置就业带来的冲击,以及社会帮教工作面临的困境,并且总结了实践中对此所进行的探索和积累的基本经验。论述了我国刑释人员社会保护制度的工作机制,指出应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并分析了当前我国出狱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指出要发挥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第三部分是关于完善我国出狱人社会保护制度的思考。指出应设立出狱人保护的专门机构,规范管理体制;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释前保护,努力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健全、完善出狱人复归社会后的社会保障制度;制定专门的出狱人社会保护法,健全社会主义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