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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严重的威胁,保护环境、爱护动物的呼声日趋高涨。动物权利则日渐成为正确认识人与动物关系的关键问题。事实上,动物权利思想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只有从历史的视角进行考察动物权利的成长的全过程,我们才能全面理解和掌握动物权利的基本内涵,才能更理性地看待人与动物的关系,才能发现动物保护价值观重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而找到保护动物的最佳实践路径。步入生态文明,由于人类还没有完全形成善待动物的习惯,所以,人类追求更多利益的愿望,容易幻化为无节制地虐杀动物;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容易寄望于过度地掠夺动物资源来实现。基于此,本文带着如何定义动物权利、如何对待人与动物的关系、如何实现和谐的目标等一系列时代的追问,按照历史的发展脉络,将动物权利思想的演进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即古代附魅动物权利观、近代祛魅动物权利观和现当代返魅动物权利观。文章通过对动物权利思想的三次重大转型的分析和梳理,进一步探讨动物权利思想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在客观地正视动物权利法定化的困境的前提下,提出建构符合中国国情的动物保护价值理念,进而探寻我国动物保护的立法模式。本文除了导论和结语之外,共分为四个部分。文章的主体部分依次围绕以下方面展开论述:第一部分:古代附魅动物权利观。古代附魅动物权利观主张人与动物关系的自然统一。首先,介绍了古代附魅动物权利观产生的现实背景。原始文明和农业文明时期的人类与自然保持着一种朴素的和谐关系,为古代附魅动物权利观的产生提供了时代背景;而古代中西方文化中蕴含的宗教神学思想和古代自然法亦为古代附魅动物权利观的产生提供了理论背景。其次,阐述了古代附魅动物权利观的基本形态。其主要的基本形态有:远古时代的“图腾崇拜”和“万物有灵论”、西方的自然主义自然观和神学主义自然观、中国儒、道、佛的“天人合一”思想。最后,评述了古代附魅动物权利观。对古代附魅动物权利观的概念做了简单的介绍,在此基础上,对古代附魅动物权利观进行评析,从古代附魅动物权利观的法律化以及中西方的动物权利观的比较中客观地分析和评价。第二部分:近代祛魅动物权利观。近代祛魅动物权利观主张人与动物关系的分裂。首先,介绍了近代祛魅动物权利观产生的现实背景。工业文明带来了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为人类与动物的关系走向对立提供了时代背景;而“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理性”自然法以及“主客二分”观念为人类与动物的关系彻底分裂提供了理论背景。其次,阐述了近代祛魅动物权利观的基本形态。其主要的基本形态有: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机械主义动物观、启蒙运动的“人道主义”以及中国近代“西学东渐”思潮中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最后,评述了近代祛魅动物权利观。对近代祛魅动物权利观的概念做了简单的介绍,在此基础上,从时代进步性和历史局限性两个方面对近代祛魅动物权利观进行评析。第三部分:现当代返魅动物权利观。现当代返魅动物权利观主张人与动物关系的和谐相处。首先,介绍了现当代返魅动物权利观产生的现实背景。生态文明开启了人类追求和向往“和谐”的新时代,为人与动物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时代背景;非“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新自然法学的复兴以及“主客一体化”的理念为人与动物关系的和谐相处提供了理论背景。其次,阐述了现当代返魅动物权利观的基本形态。其主要的基本形态有:西方的动物福利论、动物权利论、其他思想中的动物权利观以及中国现当代学者的动物权利观。最后,评述了现当代返魅动物权利观。对现当代返魅动物权利观的概念做了简单的介绍,在此基础上,对现当代祛魅动物权利观进行评析。一方面,肯定了祛魅动物权利观在伦理学领域和法学领域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分析了祛魅动物权利观存在着理论上的缺陷和实践上的困境。第四部分:对动物权利思想演进的反思。通过前三部分对动物权利思想发展脉络的梳理,“以史为鉴”的反思则是文章的最后落脚点。文章客观地指出,一方面,动物权利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另一方面,动物权利法定化存在着理论困境和实践障碍。基于此,要从动物权利思想的历史嬗变中得到深刻的启示。一是要建构动物保护的价值理念。以中国古代传统“天人合一”的思想和西方的自然法为基础,建构天人和谐的法律价值理念,并将其由宪法扩充到法律、法规,进一步渗透到各个层级效力的法律部门中,从而使相关法律部门“绿化”。二是选择动物保护立法模式。指出我国的动物保护立法必须立足中国国情,按照完善现有的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出台防止虐待动物法、制定动物福利法这一立法模式路线图,循序渐次地促进动物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