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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是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不断出现的暴力执法、暴力抗法事件,更是逐渐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也使人们对“城管”一词产生了偏见。究其原因,从根本上讲,是我国城管执法体制的弊端造成的。而随着新型城镇化概念的提出,我国城市管理难度加大,同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被寄予了更大的希望,旧有的行政执法模式已经不利于甚至会阻碍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因此,全面深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很有必要。本文的写作即是在这一背景下进行的。文章的研究重点是分析和探讨目前我国城管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对策,通过对行政法基本理论的研究和文献调查法(对有关城管执法与体制方面的文献资料进行收集、研究和总结),试图从不同角度对改善我国城市管理目前的执法现状提出整改措施。第一部分:对我国城市执法体制的发展历程做了简单的梳理,从城建监察,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相对集中执法权。虽然城建监察属于城市建设行政执法部门,但了解城建监察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城管执法体制的演变。第二部分:对新型城镇化、城管执法和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含义以及公正文明执法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义做了简要阐述,为下文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时代背景与理论基础。第三部分:论述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影响城市管理公正文明执法的原因,从三个大方向进行了分析,分别是城管执法制度本身的欠缺、城管执法行为不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后,每个方向细化为几个不同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第四部分:在充分研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城管体制改革的决定之后,以此为基础,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法律监督三个方面对完善城管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顶层设计又分别从制定专门的城市管理法、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四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论述,其中如何推进相对集中执法权是本文的难点也是创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