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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村改革和发展深化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形成,是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农业商品化和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农业生产者与其他参与主体追求市场风险回避和节约交易费用的结果。
根据农业生产与产前、产后环节以及农户与其他参与者的联结方式,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分为纵向一体化组织、合同组织、合作组织、股份合作制组织。不同类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有其不同的产生和适用条件,这主要取决于参与各方或者说农产品市场供需双方对对方需要程度的对比关系。这种对比关系,又受到包括农产品市场供求状况、农产品本身的易腐性程度、替代品多少以及是适合家庭经营还是适合工厂化生产等因素的影响。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目前,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践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问题:一类是由其发展阶段决定的,另一类是由于政府干预不当产生的,后者危害性更大。在现行政策方面,关键的着力点集中于扶持龙头企业、强化利益机制、防止重复建设和扩大产品差别四个方面,但是,也有一些问题还未引起足够重视:一是财政扶持政策运用失当,二是发展龙头企业的措施不利,三是防止重复建设的措施不利,四是法律制度未给予足够重视。为了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利用多种改制方式,规范和强化利益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尽快出台合作社法和股份合作企业法,以规范和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三是加强对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条件;四是创品牌,加大产品科技含量,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