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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更是一个农业大国,乡村和生活于其中的农民更是在中国社会的变迁与发展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长期以来中国农民是生活在一个相对独立的乡村社会中,受国家中央政权力量的干预相对较少(此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封建时代的中央政权之所以对乡村干预较少,多半是基于降低治理成本的考虑),形成了一套在乡村行之有效的秩序规则,在此规则下生活的乡民自有不同与市民的道德心理与行为模式。自现代化发轫、传统乡村制度网络解体,“国家-乡村社会”进入了重新建构的历程。国民党政府时期有识之士的努力,当代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与人民公社的尝试以及村民自治的推进都从不同的目标和方向追求映证了国家中央政权与乡村秩序的互动,虽然以往学者多强调国家政权在这一过程中的绝对主导,可这并不表明乡村秩序在这一绝对强力的侵入下被动受力并得到了完全重构。然而,现实情况是“力量-秩序”的整合和多数人参与的实践显现了乡村秩序对于国家政权力量的“接受”与“消解”,以及乡村社会的独特构造。为此关注乡村的独特性成为城市主导下国家建设需重点关注之一方面。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的建立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一次重要事件,在随后的一系列社会改革(革命)中新政府给中国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党—国家通过初期的剿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全面控制了乡村,并以其强大的军事、政治、意识形态压力,重新构建了乡村秩序。但不可否认的是乡村也一如既往地对自身某些重要的要素进行了保留,即国家力量在乡村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并未达到完全匹配的效果。在革命的背景下,乡村中发生的革命大同而小异,而且这种革命也只是党一国家对乡村秩序的初步重构。但是,在此基础上,在党一国家的动员模式下,革命的内在逻辑必然推动着乡村革命的步步深入。乡村的固有力量也在顽强的抵抗,虽然这种力量看似无力且脆弱,但却不可小觑,正是国家力量的强势介入与乡村固有力量的顽强抵抗构成了解放初期乡村社会秩序激烈变化的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