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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份,互联网领域发生了备受国人关注的“3Q之争”事件,腾讯QQ一度曾要求用户在电脑上对QQ和360软件做出二选一。虽然这场纷争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干预下平息,但是“3Q大战”的硝烟还远没有结束,2012年4月14日,360以腾讯在“3Q大战”期间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广东省高院与2012年4月18日开庭审理了此案。作为广东省的第一例网络领域里的反垄断案,该案的审理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此案于2013年3月28日一审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360败诉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但是,360已与2013年4月11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已被最高院受理,使这场纷争得以延续。不论该案的最终的审判结果如何,都将对我国网络领域的反垄断法的适用产生里程碑般的意义。 庭审中梳理出了三个主要争议焦点:一是关于相关市场的界定。二是被告是否具备在相关市场的垄断地位。三是被告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而本文也主要对这三个争议焦点问题进行分析,对腾讯QQ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探讨,并对网络领域里的反垄断法规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自己的一些的见解。 腾讯QQ与360的这场互联网大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一些反思,在互联网行业和网络时代,如何对互联网市场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规制,将成为我国《反垄断法》下一步改革和完善的一个课题。在“3Q大战”中,实际上最大的受害者无疑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互联网网民,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司法、行政三个方面加强对用户的保护力度。总之,为了更好的对网络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问题进行规制,中国的《反垄断法》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加强对互联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