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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日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本研究在对基础数据进行补充完善的基础上,采用泊松回归比例危险模型,对北京、广州、佛山、肇庆、厦门五个典型城市空气污染的健康影响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从公众健康和经济角度分析我国典型城市空气污染现状及其影响。进一步探讨了不同城市健康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差异,并分析造成差异的原因及影响因素,为我国城市地区空气污染控制的规划提供参考建议。
通过大量文献调研和数据分析,采用meta分析方法对PM10、SO2、NO2、O3污染的人群健康效应研究进行综合分析,得到相应的暴露-反应关系系数。结果显示,与PM10污染有关的健康效应包括慢性和急性效应,气态污染物则主要表现为短期暴露引起的急性效应。PM10浓度每增加10μg/m3,人群慢性死亡和慢性支气管炎发病的危险度分别增加4.30%(2.60%,6.10%)和5.77%(1.93%,9.61%)。气态污染物的急性健康效应危险度大于可吸入颗粒物,其中SO2对急性死亡的影响最大,O3对呼吸系统疾病住院的影响较大,NO2对内科门诊的影响最大,污染物浓度每增加10μg/ms,相应的健康危险度分别增加1.02%(0.72%,1.33%)、2.20%(1.50%,2.90%)、7.40%(3.00%,11.70%)。
采用泊松回归比例危险模型评估了各城市可归因于空气污染的死亡、住院、发病及门诊增加例数。综合分析各污染物的影响,选择PM10为代表污染物,分析空气污染的健康效应。评估结果显示,以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为参考浓度,北京市可归因于空气污染的人群健康损失最大,其次为佛山,广州、肇庆,厦门受影响人数较少。以WHO大气质量指导值为参考浓度,北京受影响人数仍最多,其次为广州和佛山,厦门和肇庆受影响人数较少。
采用成果参照法及疾病成本法得到待评估地区各健康效应终点的单位经济价值,在广泛调研国内相关研究数据及卫生统计数据基础上,进一步计算得到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造成的经济损失。结果显示,以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为参考浓度,北京经济损失最大,其次为佛山,分别为46.66亿、7.79亿元,分别占2006年地区生产总值的6.031‰、2.671‰,广州、肇庆、厦门经济损失较小。以WHO大气质量指导值为参考浓度,北京经济损失仍然最大,为82.384亿元,占2006年地区生产总值的1.06%,其后依次为佛山、广州、厦门、肇庆,总损失分别为23.144亿元、19.567亿元、3.342亿元、1.176亿元,在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介于0.29%-0.67%之间。对于不同健康效应终点,死亡引起的经济损失最大,占总损失的80%以上,其次为慢性支气管炎,约占10%,急性效应引起的损失较小。
综合比较分析各地区空气污染的健康影响和经济损失,得出空气污染程度、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是造成各地区健康和经济损失差异的三个重要因素。针对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空气污染控制建议:对于污染严重的地区,尤其人口众多的大型城市,建议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加强对污染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控制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数量,提高能源利用率,尽快降低空气污染水平;对于污染程度相对较轻的地区,可以采取鼓励性政策。在保证污染浓度达标的前提下,加大科研投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探索进一步降低污染的途径。建议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协调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应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兼顾环境保护,调整产业结构、实行清洁生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