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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近年的迅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从互联网的发展也衍生出很多新的事物新的领域。人们利用互连网虚拟的空间进行一定的操作,比如网络游戏等等,为了获得更好的体验,网络用户通过耗费一定的时间、精力、智力,甚至是现实生活中的金钱。这样以来,网络中这些虚拟的财产就被赋予了经济与精神的双重价值。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越来越多关于虚拟财产的纠纷涌现,已成为一个各国不得不面对的重要现实问题。故从虚拟财产的性质出发,对继承的必要性、国内外虚拟财产继承的现状及问题,以及针对问题而做出的完善措施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对于网络的服务商、运营商以及用户,都是十分有必要的。前言之后,本文正文部分分四个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虚拟财产继承的基本理论。简要阐述了虚拟财产的概念、特征、分类,分析了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虚拟财产继承的必要性。其中,虚拟财产的性质分析是主要部分。当前最主要的观点集中于物权说、债权说、知识产权说、新型财产权说这四种学说。笔者倾向于将虚拟财产定性为物,也就是认为在虚拟财产之上可以设立物权,虚拟财产权是对特定的数字信息享有支配性权利,通过特定主体的协助,在履行特定的网络协议后,最终得以实现。第二部分:我国虚拟财产继承的现状分析。阐明了我国目前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并提出了存在的立法与司法不完善的问题。我国现有法律中关于虚拟财产及其继承的相关部分很少,仅在《民法通则》、《宪法》、《继承法》中涉及一小部分,立法亟待完善。同时,针对继承人、被继承人以及第三方机构的行为,相关的司法工作也需加强。第三部分:国外虚拟财产继承制度的比较法分析。首先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方面阐述了国外虚拟财产继承制度的法律规定,然后总结了国外虚拟财产继承制度的有益借鉴。与我国一样,许多国家也已经开始重新审视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并在本国法律中对虚拟财产及其继承问题不同程度地加以体现。诸如德国、韩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倾向于制定一定的法律法规加以规制。而如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中也有部分国家也倾向于制定了一定的法律,亦或是采取一定措施,引导市民规范虚拟财产继承的相应行为。第四部分:完善我国虚拟财产继承制度的建议。基于我国现阶段虚拟财产继承的立法现状,提出明确虚拟财产继承的主体,划定虚拟财产继承的范围,选择恰当的虚拟财产继承的方式,并规范虚拟财产继承的程序。同时,对继承人、被继承人以及其他主体做了相关的行为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