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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以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然而,面对公共管理实践中这一全球蔓延的趋势,国际学术界对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意义以及成效提出质疑。基于这一背景,本文的研究主要致力于探讨三个层次的问题。第一层,要不要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第二层,如何进行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第三层:基于中国当前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环境,如何看待中国的政府会计改革?本文的主要内容概括如下。现代政府的合法性在于社会契约。社会契约的意义在于通过建立政府实现全社会的合作,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公众福利。政府的存在是保障公众福利的关键,然而政府往往又会陷入绩效困境,成为损害公众福利的根源。根据对社会契约运行机制的分析,本文认为,政府绩效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监督的信息成本过高所导致的监督机制失效。所以,降低监督的信息成本,是解决政府绩效问题的关键。社会对政府绩效的要求会相应产生社会对政府透明度的要求。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正是这些要求所形成的力量促进了政府绩效治理机制的形成、发展和不断完善。政府会计作为政府绩效治理机制的重要构件,是保障其有效运行的基本信息基础。社会对政府绩效治理机制效能的要求推动着政府绩效治理的范式发生着变迁。从官僚制到新公共管理,从新公共管理到公共治理,政府绩效治理的范式变迁要求政府会计从内部控制导向目标模式向公共治理导向目标模式发展,这为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提供了逻辑依据。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关键是通过在政府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而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系统。从系统结构分析的角度总结当前世界各国推行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经验,本文认为,考虑到政府绩效治理多方面的信息需求,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系统应是依托现代数据库技术,以资源会计子系统、预算会计子系统、基金会计子系统和成本会计子系统等为主要结构内容并确保子系统之间功能协同的复合型政府会计系统。展望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未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体现应是政府会计报告模式从财务报告向责任报告体系的发展。为了全面报告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政府责任报告应是由反映资源责任的资源会计报告、反映预算责任的预算报告、以及反映项目/活动责任的服务绩效报告等内容所构成的一个报告体系。考虑到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制度实施层面,本文主要对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制度供给、以及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制度成效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根据对社会契约运行机制的分析,本文认为,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制度供给主体是政府,而公众会对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制度供给产生重要影响。政府会计改革权变模型为研究特定制度环境下政府会计改革的制度供给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借鉴政府会计改革权变模型的分析框架来探寻中国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制度供给方面的现实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观点:①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对于中国的政府绩效治理具有重大意义;②中国当前制度环境中存在揭示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需求的激励;③中国当前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社会与政治行政系统的诸多方面都在发生着变革,变革中的社会与政治行政系统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动态结构特征,可能对中国政府会计改革进程发挥有利影响;④当前可能阻碍中国政府会计改革进程的因素首先是思想认识上的障碍,其次才是组织结构特点、人员胜任能力等具体实施层面的影响因素。关于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制度成效问题,本文认为,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制度成效会受到社会契约运行的整个制度体系的影响。这一制度体系既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制度,既包括与政府会计改革制度具有平行互补关系的正式制度,也包括对政府会计改革制度具有规定性的上层正式制度。要想保障或提升政府会计改革制度的成效,需注意实现三个方面的目标:政府会计改革制度对上层正式制度的遵循性、非正式制度对政府会计改革制度的支撑性、政府会计改革制度与其他正式制度的协调性或互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