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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特别是欧洲城市,在经历“去工业化”后对城市的“再造”过程中,文化产业成为推动城市就业和经济复兴的主要手段之一。到20世纪末,欧洲各国相继制定了自己官方、半官方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我国则于21世纪初期确立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政策。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深圳市正处于由工业型社会向服务型社会的转型,“文化立市”的战略则从根本上推动了文化产业在深圳的发展。
随着20世纪80年代西方人文地理学发展的“文化转向”,文化产业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之一。文化产业就业以及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集聚”现象吸引了诸多研究者的关注。文化产业就业目前较多关注区域层面的特征,对城市层面关注有限;文化产业集聚体的实证研究,对发达国家成熟案例关注颇多,缺少对发展中国家案例的剖析。国内地理学界对文化产业的关注源自于本世纪初,目前暂时还缺乏对这两个方面研究的展开。
本文试图从文化产业集聚体为切入点,对深圳文化产业展开相关研究。研究的开展,一方面有助于突破西方地理学者对文化产业研究形成的“标准化”,实现实证与理论研究的完善和充实;另外一方面,有利于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我国城市对文化产业的现状认识,促进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与管治的政策制定和实施。
本文的研究建立在对国内外文献资料充分把握的基础上,以深圳为案例地,对其文化产业展开实证分析。论文主要采取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系统研究方法和实证分析法。论文对深圳文化产业现状的研究中,以就业切入,主要基于国家统计局2004年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以及最新公布的经济普查年鉴。文化产业集聚体的案例选择,考虑了文化产业案例中“创意密集”程度的差异,同时依据对文化产业发展成熟程度的初步判断,最终选取了大芬油画产业、深圳动画产业、深圳印刷产业三个典型案例。三个案例的实证研究,主要通过对大量代表企业、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以及社会行业机构的深度访谈,同时借助部分问卷的发放。研究的展开,既注重理论分析,也注重实际应用;既注重对案例特点的总结归纳,也注重与国外发展的对比分析。研究的主要结论有:
(1)深圳市文化产业就业总量占据了广东省的重要份额;从结构来看,深圳文化产业就业中“劳动密集型”的部门占据比重较大,“创意密集型”的部门就业量较小。
(2)深圳的文化产业就业中,“创意密集型”的产业就业从特区中心向特区外地区呈现向心分布,“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就业则相反,呈现离心分布。
(3)企业平均规模偏大,折射深圳文化产业的发展中,文化产品生产部门弹性专业化发展不足。
(4)深圳的文化产业集聚体在一定程度上承当了发达国家大城市的卫星产业区的作用。
(5)文化产业集聚体内,企业间生产网络联接倾向于在市场化程度高的文化产业集聚体中出现,中小企业起重要的作用。
(6)创新网络联接中,政府起着关键的作用;文博会已经发展成为这种创新网络联接的重要平台。
本文的主要创新在于:
(1)从文化产业就业的角度,通过与国外城市和地区的对比,揭示了以深圳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城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
(2)以深圳为案例加强了对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产业集聚体的实证研究。案例研究剖析了其生产网络与创新网络联接的现状与缺失,揭示了我国城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