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罗伯特·弗罗斯特是现代文学史上一位当之无愧的重要诗人。他的第一部诗集《少年的心愿》于1913年出版。该诗集以其自然质朴的诗歌风格和宁静而秀丽的乡野景色受到人们与日俱增的青睐,也获得弗兰克·弗林特、埃兹拉·庞德等重要评论家和诗人的好评。此后,弗罗斯特的诗集纷至沓来。弗罗斯特的诗作虽然形式多样,但他始终不肯随波逐流,而是坚持个人对艺术创作的兴趣与信念,探索出汇集传统的抑扬格韵律和日常生活中的话语,兼具反思精神和人文情怀的新诗体,将独特的形象、丰富的情感和深邃的哲理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弗罗斯特获得了除诺贝尔文学奖之外的大大小小各种荣誉称号,在美国诗歌史上占据着显要的地位。 弗罗斯特成名后遭到无数评论家的误解甚至批判,却矢志不移,笔耕不辍,在诗歌创作生涯中不断有优秀的作品问世。纵观弗罗斯特的主要诗作、书信和传记,笔者发现,弗罗斯特的诗歌作品与其他诗人作品最不相同的地方,其最为生机勃勃、最具创造性的地方在于,他的诗歌普遍运用牧歌这一西方传统的诗歌样式,具有贴近自然环境,关注时代问题,憧憬理想社会和采用日常语言等特征。诗人立足于新英格兰乡间,以一个地方来思考广阔的人类世界。本论文旨在以牧歌这一视角为切入点,对罗伯特·弗罗斯特诗歌做一整体性研究。 本论文由六部分组成。 绪论部分简要介绍作为诗人的罗伯特·弗罗斯特以及弗罗斯特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综述国内外弗罗斯特研究的状况,说明论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第一章“牧歌与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歌”主要阐述牧歌的定义和源起,弗罗斯特的文学习得以及弗罗斯特诗歌与西方传统文学文本尤其是牧歌文本之间的互文性关系。牧歌是一个含混的概念,在西方文学史上牧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被扩展。自维吉尔的《牧歌集》问世以来,牧歌作者普遍采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艺术手法描写理想的乡村生活,赋予牧歌景象某些社会内涵,表达诗人对现实的关注和对理想境界的渴望。弗罗斯特不拘一格地承袭西方牧歌传统,与此同时,通过分析有关批评家的评论和弗罗斯特自己的表述,读者可以发现弗罗斯特的现代诗歌与忒奥克里托斯、维吉尔的牧歌作品之间具有一定程度的契合。因此,有效地运用“牧歌”这一文学术语对于全面而客观地研究弗罗斯特的诗歌很有必要。 第二章“阿卡迪亚与新英格兰”主要探析弗罗斯特作为一位农民诗人对新英格兰的描写,以及该地域在弗罗斯特诗歌中的文化意义。弗罗斯特的诗歌创作主要以传统的乡村生活为题材,这一取向既源于他自己的人生经历也源于美国超验主义思想家爱默生的自然观对他的影响。弗罗斯特诗歌中的新英格兰是一个地点相对封闭,时间相对停滞的境界,具有丰富的隐喻意义。对诗人而言,新英格兰不仅是一个诗歌意境的原型也是一个文化母体,不仅为诗人的艺术创作源源不断地提供灵感和素材,也有助于诗人确立自己的文化身份,塑造自己有别于主流现代派诗人的显著特点。 第三章“现代美国与黄金时代”主要分析弗罗斯特在诗歌创作中对美国社会现实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受达尔文进化论思想以及诗人所处时代语境的影响,弗罗斯特揭露了自然当中的荒凉甚至凶险以及现代美国社会当中存在的种种时弊和罪恶。弗罗斯特密切关注时事政治,相信约翰·肯尼迪总统必能带来一个诗歌与力量的黄金时代。弗罗斯特对黄金时代的期待表达了诗人对现代社会的独特理解。 第四章“诗与大众”主要探察弗罗斯特诗歌的艺术特色和自其问世以来对读者大众的影响。弗罗斯特在诗歌创作中采用日常语言和“有意义的声音”,试图建立诗人和读者之间平等的对话关系,这一特点使他的诗歌通俗易懂,令读者备感亲切。弗罗斯特的创作实践有别于其他现代派诗人以精英自诩的文学生涯,显示了弗罗斯特独特的睿智和执着的精神。 本论文在结论中指出,弗罗斯特在诗歌创作生涯中发现了熟悉的乡土生活所具有的诗意价值和人生意义,他的诗作富于乡野气息,为读者带来快乐。但是弗罗斯特不是简单地将读者引向自然的乐土和纯真的童年,而是努力把沉溺于世俗痛苦中的众人从狭隘局促的生存境界引向更加广阔的精神境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弗罗斯特作为一位现代的牧歌诗人超越了讴歌阿卡迪亚的古典牧歌诗人,他的诗作在美国诗歌史上甚至世界诗歌史上都具有继往开来、推陈出新的非凡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