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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动物/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的急速增长、动物疫病传播的风险增大以及由于疫病引发的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恐慌,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都在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之兽医工作由传统的动物疾病诊疗逐步扩展到食品安全、动物福利和环境保护范围的扩展也使各国兽医机构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提高国家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促进动物福利和食品安全成为日前世界各国增强兽医机构能力建设的关键性问题。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 《2002 年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 1.3.3 和 1.3.4 节中,以 SPS 协议的基本原则为指导,专门制定了 OIE 各成员国必须遵守的官方兽医机构评估指南和建议。FAO 也以发展中国家为主要对象,以控制动物疫病、促进动物卫生和养殖业发展、提高食品安全以及提高官方兽医机构能力建设为目的,组织有关专家调查、研究、讨论之后,于 1991 年出版了《加强发展中国家动物卫生服务指南》,文章中阐述了加强发展中国家兽医机构能力建设问题。 本文通过透析 OIE 和 FAO 关于兽医机构建设的标准、指南和建议,阐述了兽医机构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必备要件,提出了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同时分析、比较了美洲、欧洲、大洋洲和亚洲的美国、加拿大、立陶宛、瑞士、丹麦、法国、澳大利亚、韩国 8 个畜牧业发达国家的官方兽医机构,总结了其机构设置的共性和特点:第一,垂直和水平管理相结合的动物卫生管理模式,即行政管理实行垂直模式(包括联邦/中央垂直和地方垂直两种)而具体动物卫生实施工作实行分区的水平管理模式;第二,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第三,大多数国家动物卫生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合并统一管理如美国、加拿大、和丹麦等国;第四,动物卫生行政、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技术研究等决策支持部门分设;第五,畜牧业发达国家基础建设较完善,动物卫生法律体系完善,财政支持充足,人员素质高、知识结构多元化。 该论文的成果,将为我国兽医机构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资料;并对增强我国动物和动物产品对外贸易的竞争力、提高我国动物卫生状况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