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无责免赔”案例解析

来源 :湖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ubingonlin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直线式的增加,使得车辆保险占比一度占到财产保险的四分之三。实践中,机动车均会购置车辆损失险、交通事故强制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从归责原则上看,交通强制险适用无过错原则,购置交强险的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应遵循“无责赔付”的原则,在该险种的赔偿范围内作出赔偿。从功能上看,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对第三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权益构成侵害的前提下所支付的赔偿;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人就被保险人所投保的车辆在事故中所遭受的损失给予的赔偿。由此可知,两者在功能上存在区别。实践中,在以上两种险种的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均会在保险合同中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对事故的发生不负有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便无义务就其损失作出赔付”,该条款就是本文论述的核心。车辆损失险有效弥补了一般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损失,但保险公司为保障自身利益,往往会在车损险的合同文本中纳入该条款。不管是在司法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该条款的加入均引起了很多争议。从概念上看,该条款主要是指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合同明确规定其对被保险人因事故的发生遭受的侵害不负有赔偿责任。根据“无责免赔”的规定,如果车主对事故发生无责任,保险人便主张适用无责免赔条款来免除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往往会成为最大受害人。为维护自身的权益,被保险人往往通过诉讼要求保险公司作出赔偿。机动车投保量的快速增加,使得实践中因该条款引发的案件逐年递增。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制车辆损失险中无责免赔条款的效力及属性,且不存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使得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通过梳理车辆损失险的性质,分析该险种的归责原则,阐述该条款的法理基础,就其在车损险中适用的合理性和效力作出分析,为该类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便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论文从实践中发生的三起典型案例出发,梳理归纳由该条款引申出的两大关键争议点,以争议焦点为主线,论述该条款的法律属性,阐述了车辆损失险的社会功能,通过分析当事人意定规则和法律规定之间的层级和优先性,论述了该条款在车损险中的法律效力,阐述了无过错责任这一归责原则在车辆损失险中适用的合理性,说明该条款的值及其适用的限制性,旨在推动司法实践纵深发展。
其他文献
近年随着公路设施的完善,汽车运输事业获得了非常好地发展,但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其中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汽车运输,虽然近年呈现出了逐渐下降的趋势,但每年仍然会因为公路运输
通常根据弹体风洞试验获得的气动参数估算铰链力矩,由于模型比例太小及其他原因,造成气动参数及力矩计算误差较大,给某些特殊情况下的分析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在飞行过程中平衡状
保险人免责条款说明义务,要求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订立合同时,对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由应当向投保人作出说明,未作说明的,免责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实务中围绕保险人说明义务履
建立了具有反作用侧向力/气动力复合控制的空空导弹动力学模型,采用全程滑态变结构模型跟踪理论分别设计了导弹俯仰通道气动力控制子系统和反作用侧向力控制子系统。数字仿真结
基于变结构控制具有良好的鲁棒性。通过对舵机进行滑模变结构控制的改进设计,改善了舵机的性能,特别是舵机的响应时间,并提高其在干扰条件下的稳定性。
一些导弹由于受到体积和重量的限制,末端寻的器不具有跟踪目标的随动能力,而只具有测量功能,因此,要求导弹在最末段必须保证弹轴基本对准目标.考虑到这个硬约束和特殊的落角
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和跟岗实习模式之间存在内在一致性,跟岗实习可以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快速适应岗位变化。本文通过实践调研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和跟岗实习模式,围绕实
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这就要求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今天,企业要更加重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而环境保护的成效一定程度体现于企
当前,由于传统美术教育观念的制约,贵州省对于高中美术教学的研究起步较晚。为了适应新时代高素质综合性人才培育的需要,国家实施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的相应改革。对于高中
词汇是语言的三个关键组成部分之一,语言的表达依靠词汇作为媒介,思想的传达也需要词汇作为桥梁。如果一个学习者的词汇量匮乏,那他的外语学习就很难进行下去,用英语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