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契约中的行政特别权及其规范与控制

被引量 : 4次 | 上传用户:yy562191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行政管理的方式日益复杂化,各国政府都在寻求更好的行政管理方式来建设服务型政府。行政契约这种柔和、富有弹性的行政手段作为一种新型行政管理方式孕育而生。在实践中,行政契约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在理论上,学者们对它的讨论和研究也未停止过。行政契约与民事契约的根本区别所在是行政契约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特别权。在我国,关于行政契约中行政特别权理论不成熟,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在实践中,行政契约中行政特别权的行使也存在很多问题。行政契约制度的核心问题是行政主体的行政特别权问题,但是
其他文献
行政协助制度在法治发达国家(地区)有着详尽的法律规定和广泛的实际运行,在我国行政实践中也为行政主体所自发运用,但在我国却没有统一的立法规定、完备的法治理论研究,制度运作还处于白发的无序状态,现实上的缺失严重制约了协助功能的发挥。为此,需要对行政协助制度给予更多关注,从行政法治理论上进行深入研究,在行政立法上进行详尽设计,从行政实践上进行法治化运作。全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引言。第二章,行政协助制度
学位
高校学生申诉制度是尊重大学生的知情权、申诉权,适应高等教育发展要求,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目前高校申诉制度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已经初步建立,但不管是从支撑整个制度的法律规定层面来看,还是该制度实际运行的效果层面来看,都存在着若干缺陷,有诸多亟待完善之处。为保障高校学生申诉权的切实实现,更好地发挥申诉制度的实际功效,本文以高校学生申诉制度的一般理论为切入点,通过对高校申诉制度法律法规的分析,指出目前
学位
本文认为行政决策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处理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问题时确立目标、拟定方案、论证分析、最后决定的行为与活动的统称。公众参与是专门因行政决策而设计的一个程序性概念,其核心是指在决策过程中公众与决策者之间的互动、对话、协商、妥协和说服以及协调价值偏好并最终达成共识的行为和过程。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价值在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强化行政决策民主性的需要,增强行政决策的执行力。由此反观,我国现行行政决策中,公
学位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房屋拆迁已经逐渐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活动。城市的房屋拆迁对于加快城市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城和市环境的改观也具有“强心剂”的作用。但由于拆迁制度和法规的不完善,使得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人的财产权造成了一定的侵害,引发了极大的社会矛盾。本文针对我国现有房屋拆迁制度存在的缺失和不足进行理论分析,并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制度,提出完善我国
学位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科技和创新在一个国家的进步程度就已经成为考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科技转化对于国际范围内国与国之间的国力角逐,经济较量呈现出愈发重要的影响,而作为科技转化的重要媒介和平台的科技中介市场及其发展的法律环境在我国仍属于一个较新的课题。科技中介市场发展的法律环境,是指科技中介主体在进行科技中介时所面临的、影响科技中介组织或行为的,法律的、法规的、政策的各种条件及因素的总称。实际
学位
城市规划的理论与实践发展源于西方城市的社会改良运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出现、人类居住环境的复杂化,城市规划思想出现并不断发展。产业革命之后城市迅猛发展,现代城市规划随之诞生。现代城市规划孕育于19世纪,成长于20世纪。伴随着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城市规划法治也不断发展。论文从分析城市规划的概念、特征出发,引出城市规划法治的概念,规划法治是城市法治的组成部分,城市的建设、管理规划需要法治化,城
学位
在卫生行政处罚方面,由于缺乏明确的卫生行政处罚证明标准,导致案件质量参差不齐,卫生行政机关办理的案件因为待证事实不清而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情况也屡有发生。行政处罚证明标准的确定是行政机关认定案件事实的前提。卫生行政执法作为一门新的部门学科,卫生行政处罚的证明标准问题更需加以深入研究以指导卫生处罚案件的办理。卫生行政处罚作为卫生行政执法领域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如何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证据制度以及确立卫生
学位
我国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但相应的法律制度并不健全。1999年9月,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2007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至今未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城乡一体化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立法,是建立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的基础。它能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保障公民的生存权,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强制取得私人土地所有权并给予相应补偿的法律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征收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严重,土地征收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理论与实务亟需解决的热点问题。新通过的《物权法》对土地征收制度进行了规定,但是对于征收的程序、征收的正当性界定及补偿费的规定相当粗疏,缺乏操作性,而且学界对于一些基本问题的观点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基于此,本文
学位
所谓行政补偿就是指当行政主体在履行公职时,不可避免的对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当由相应行政机关予以补偿,以弥补受害人的权益损失的法律制度。在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行政补偿制度体系,并且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我国的行政补偿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相对模糊到明确规定这一发展过程,但是目前我国行政补偿制度还不是十分完善,尚存在较大改进空间。本文首先对行政补偿制度的基本法理作了详细的梳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