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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生态失衡等问题日趋严重。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受到政府与居民越来越多的关注,同时人们逐步认识到金融机构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银行能够通过吸收社会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进行投资来调配金融资源,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企业的绿色化经营。绿色信贷政策是环保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于2007年7月30日联合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绿色信贷政策的目的在于引导资金和贷款流入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项目,从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和项目中适当抽离,从而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从2008年至2012年,环保部与银监会相继发布了多个文件对绿色信贷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完善。2012年2月24日,银监会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针对我国绿色信贷政策的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实施近5年以来,绿色信贷政策对于推动社会经济及银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的支持和保障,相关政策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绿色信贷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境。本文重点研究我国绿色信贷法律制度的构建问题,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我国绿色信贷政策的基本内涵,国际通行标准以及相关理论依据,主要包括可持续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国际的实践经验,国外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及各项配套政策,企业、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形成了良好的互动体系,并且由于赤道原则的影响,各大银行都在内部设立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主动推动绿色信贷的发展;第三部分主要介绍我国绿色信贷的发展现状,总结了我国绿色信贷政策实施几年来取得的成果并同时指出我国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发展的障碍;第四部分分析了绿色信贷立法的必要性,随后就如何建立并完善我国的绿色信贷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议;第五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