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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问题一直是全世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难题,在各国都普遍存在。腐败案件层出不穷,腐败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各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腐败问题需要有效治理。研究腐败问题必然要探析与之密切联系的制度原因。当社会关系发生变化,而制度建设却没有随之发展时,便会产生腐败问题。虽然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腐败,却可以用最严格的制度控制腐败。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大反腐力度,并不断探索新的方法来开展反腐败工作,对腐败现象的产生和扩散进行了有效管控,反腐倡廉工作也收到一定成效,但是中国反腐败工作依然严峻复杂。地方政府腐败问题依然突出,地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地方腐败问题如何得到有效治理已成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在推进地方政府反腐倡廉工作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起着根本性、全局性作用。因此,地方政府反腐倡廉制度研究不仅在理论上有其客观必要性,而且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它有助于深刻认识腐败行为的原因和本质,有利于规范公共权力运行、有效防治腐败、净化社会风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本文针对地方政府反腐倡廉制度的现状展开论述,利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案例分析等方法,客观、辩证地分析腐败问题为什么会产生,以及它有什么样的特点,并且探索对地方政府反腐倡廉制度进行完善的有效对策。以浙江省W市为例,通过对W市的反腐倡廉制度的全面研究和分析,可以较为全面的掌握第一手资料,以事实为依据探讨问题,使得论证更具说服力。之后从客观情况出发,对其进行研究,更有目的性地对地方政府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见进行分析,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对地方政府存在的腐败问题进行调查后分析得出,现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不够、权力制约制度不健全、监督制度的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滞后性和干部人事制度存在弊端等因素都是地方腐败的制度性原因。针对六个方面的原因分析,结合W市反腐倡廉制度实践,研究地方政府完善反腐倡廉制度的对策:一是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二是有效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三是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四是强化反腐倡廉监督制度体系建设;五是完善反腐倡廉惩治制度。只要不断完善法律,建立更长久更有效更完善的制度,推进地方政府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最终,反腐倡廉建设会取得卓越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