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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城市与环境的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对城镇建设扩展进行生态适宜性评价是各国经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宁夏沿黄城市带作为宁夏新的经济增长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统筹思想,推进沿黄城市带可持续发展,对于实现沿黄城市带跨越式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文章基于景观地理学、景观生态学、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承载力理论基础和国内外城市生态适宜性评价的研究现状,提出适应于沿黄城市带的生态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自然指标、社会指标、经济指标三大类。采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沿黄城市带的10个市县进行生态适宜性评价。文章主要结论如下:
(1)综合国内外学者对于城市生态适宜性评价的研究现状,得出目前城市生态适宜性评价考虑社会经济因素较少。因此,本文在对宁夏沿黄城市带进行生态适宜性规划时,综合选取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因素,以比较10个市县的生态适宜度,在此基础上,对城市结构、产业布局、经济发展方式等社会经济因素进行规划和设计,构建有效的调控对策和措施,寻求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出路。
(2)城市生态适宜性评价的内容有城市复合生态系统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根据生态适宜性评价结果,分析分区结构、功能及特征;制定分区经济发展目标、社会发展目标、环境质量发展目标及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提出有效可行的生态工程和保障措施。
(3)评价分为生态适宜区、生态较适宜区、生态基本适宜区、生态一般适宜区和生态不适宜区五个等级的生态适宜性分区。结果表明,生态适宜区包括银川市,生态较适宜区包括石嘴山市,生态基本适宜区包括沙坡头区、灵武市、利通区和青铜峡市,生态一般适宜区包括永宁县、平罗县和贺兰县,生态不适宜区包括中宁县。
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文章针对各类生态适宜性分区不同的发展现状,从生态建设和产业布局两方面提出相应的调控对策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