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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纸质单据流转缓慢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的对外贸易中出现了十分普遍的“电放”货物的交付方式,“电放”交货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货等单”的问题,近年来其在国际贸易运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尚未对“电放”进行明确的定义,同时缺乏统一的“电放”交货的规范,因此“电放”交货在实践当中不可避免的引起了许多争议和纠纷,操作不当很有可能给贸易商带来巨大损失。论文结合图示法、对比分析法以及相关贸易实践案例对“电放”交货的操作模式、给贸易各方带来的风险进行分析,旨在使我国的贸易商对“电放”交货有一个更加明确的认识,正确对待“电放”交货的优势和其给自身带来的风险,并且能够运用适当的措施防范“电放”交货的风险。并且,论文结合中国的出口现状一中国出口采用FOB术语的比例高达60%,针对FOB出口条件下“提单托运人”的双重性和可分离的特殊性,分析了在FOB出口条件下采用“电放”交货隐藏着真正无单放货的风险。与此同时,论文对海运单的操作模式和特点进行了分析,指出使用海运单同样可有效地解决“货等单”的问题,并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电放”交货的矛盾,规避其风险,并且使用海运单时,收货人的提货手续也比较简单、及时和安全,较易被银行接受。无论是采用“电放”交货还是海运单,都要正确认识其优势和缺陷,并能够采取适当的措施防范其带来的风险。但是,“电放”交货受其使用条件的限制,发展前景不容乐观。若能以海运单作为运输和结汇单据,充分利用其优越性,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风险,并满足承运人、贸易商和银行的不同需要,从而促进国际贸易和海上货物运输的发展。